2016年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程序中的案卷制度
【答案】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记录和法律文书等,根据一定的顺序组成的书面材料。案卷是行政行为作出过程和支持行政行为合法性的重要依据。正式的行政程序必须有案卷,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
案卷的法律意义是:
①法律要求行政主体将行政行为的过程作成书面材料,防止行政主体悠意行使行政职权。 ②有助于说服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行为,提高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的可接受程度。
③为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和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提供事实根据和材料。
2. 政策性行政补偿
【答案】政策性行政补偿指国家对因其实行公用征收、征用或其他政策所造成的特定损失而给予行政相对人的补偿。政策性补偿是执行国家事先己决定给予补偿的国家政策的必然结果,补偿对象一般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3. 履行判决
【答案】履行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判令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适用履行判决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有关当事人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了合法申请,要求行政机关作出一定的行政行为,并且这种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与形式。
②被告对相对人依法负有履行职责的义务。即依存在的行政法律关系,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有依法行使职权,对作为原告的行政相对人负有作出他所需求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义务。
③被告具有小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而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没有合法的理由,即没有法律所规定或认可的理由。
4. 裁量行政补偿
【答案】裁量行政补偿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合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是否应作补偿未作规定,而由当事的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根据公平合理原则自由裁量作出决定。
5. 行政法律关系
【答案】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学的基本研究对象是行政法,而行政法的基本任务之一即在于确立和维护一定的行政
法律关系,离开了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规范及其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6. 行政法制监督
【答案】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行为和遵纪守法行为的监督。
①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
②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执法人员;
③行政法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和国家公务员遵纪守法的行为。
7. 行政指导的必要性原则
【答案】行政指导的必要性原则指行政主体采取行政指导比实施行政行为可能会产生更好的客观效果的一种主观认识。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基本目的在于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8. 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具体行政行为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的行为。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益,具体行政行为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行为对象的特定性和具体化,属于某个个人或组织,或者某一具体社会事项。
二、简答题
9. 什么是国家行为? 《行政诉讼法》为什么排除当事人对国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1)国家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国家行为,是涉及国家根本制度的维护和国家主权的运用,由国家承担法律后果的政治行为。它的内容和范围是可以不断变化的。国家行为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①国家行为是一种政治性的行为。
②国家行为的后果由整体意义的国家承担。
③国家行为是极其严肃的行为,它的实施关系到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国际声誉。
(2)排除当事人对国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因
从各国的实践看,国家行为通常由议会加以控制或纳入宪法审查的范围,而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其原因是:
①国家行为有其特殊性,它不仅涉及到相对人的利益,而且涉及到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国家的荣誉、尊严甚至存亡,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因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受到损害,而使国家行为无效。
②国家行为通常以国家的对内、对外的基本政策为依据,以国际政治斗争的形势为转移,法
院很难做出判断。
③国家行为的失误通常只由有关领导人承担政治责任,而政治责任的承担只能通过立法机关或议会才能进行追究。我国领导人承担政治责任,不由法院审理。政府领导人是否称职,由国家权力机关评判,其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政治责任。
10.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指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这是从调整对象的角度对经济法概念的界定。
(2)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法的特征是指经济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有征象,是表征经济法本质特点的概括性标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经济性或专业性。经济法具有经济性,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经济法的对象发生在直接物质再生产领域,并具有经济目的性。
②政策性。经济法根源于国家对经济的自觉调控和参与。它的任务是实现一定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的要求,从而获得了比其他任何法律部门更为显著的政策性特征。
③政府主导性。经济法是国家干预,从事经济活动,参与经济关系的产物;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政府的管理和参与有着密切的联系。经济法中的命令性、强制性、服从性的一些法律规范都体现了政府主导的特征。
④综合性。经济法基于公法与私法的兼顾,在多方面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a. 综合性是指公法因素和私法因素的综合;
b. 综合性是指将各种法律调整手段有机结合的综合调整,包括民事、行政、刑事、程序、褒奖、社会性的手段等等;
c. 综合性还可以理解为经济法在其调整中处处体现着统分结合、指导和规制相结合的现代市场经济精神。
11.简述人身罚的种类。
【答案】人身罚,又称自由罚,是限制或者剥夺违法者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包括以下形式:
(1)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特别是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规范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除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外,其他任何行政机关都无权决定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一般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范的行为人,并且只有在使用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违法者时才适用。但对于特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