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开大学法学院895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之国际经济法学考研强化模拟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支票
【答案】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所有国家的法律都要求,支票上一定要有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委托、付款人名称、付款地、出票地及出票日期、出票人的签名、支票签发的金额小得超过付款到期日在银行存款账户上的金额。各国法律都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2. 互惠原则
【答案】互惠原则,是指两国根据协议相互给予在本国境内的对方的国民和法人以对等的待遇或权利。这里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两国相互给予对方国民以国民待遇,被认为是形式上互惠,并不要求两国国民在彼此国家内所享有的具体权利范围完全相同; 另一种是两国相互给予对方国民某种特定范围内的完全相同的权利,被认为是实质互惠,但由十各国经济实力和社会发展的差异,在实行过程中仍会产生实质上的不对等。
3.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答案】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指资本输出国政府或公营机构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一种制度。其特征包括:以保护投资为目的; 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 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 任务重在防患于未然。
4. 贸易术语
【答案】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被称为价格术语(Price Terms),是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和交货条件,确定买卖双方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贸易术语的标准化、规范化,简化了交易程序,节约了交易时间和费用,减少了贸易中的纠纷,对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5. CFR
【答案】CFR (全称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是国际货物贸易常用术语之一,指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特点是:①卖方支付成本费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包括装货费用和根据运输合同(不限于定期班轮)由卖方承担的卸货费用; ②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装船后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即从卖方转向买方承担。
6. ICSID
【答案】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ICSID )是根据1965年3月18日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提交各国政府在华盛顿签署的《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简称《华盛顿公约》)设立的旨在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议的争端解决机构。中心是国际法人,具有完全的国际法律人格,其财产享有豁免于一切法律诉讼的权利。其法律行为能力包括:①缔结合同的能力; ②取得和处理动产和不动产的能力; ③起诉的能力。
7. 关税联盟
【答案】关税联盟,又称关税同盟,是GA TT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之一,是指以一个单独关税领土代替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同盟内实质上取消了关税和贸易限制,对外则作为一个整体实行共同的关税和贸易规章。
8. Treaty
【答案】条约(Treaty ,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是指国家、国际组织间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并确定其相互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国际书面协议,对缔约国有拘束力。条约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分为双边的和多边的条约、世界性的和地区性的条约、普遍性的和特殊性的条约、造法性和契约性的条约。作为国际经济法渊源的主要是多边国际公约,特别是那些创设新的国际经济法规则或确认或改变原有的国际经济规则的造法性条约。
9. 定期租船合同
【答案】定期租船合同(time charter party),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租船合同的常见形式,指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把配各船员的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书面协议。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出租整个船舶,承租人按月或日支付租金。定期租船合同最大特点是承租人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出租人只负责船舶的维护、维修。
10.Plurilateral Agreements
【答案】诸边协议(Plurilateral Agreements , PTAS ),又称世界贸易组织的复边贸易协定,是指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附件4的四个协议,包括:《民用航空器贸易协定》、《政府采购协定》、《国际奶制品协定》、《国际牛肉协定》。对于接受复边协定的成员,关贸总协定最惠国待遇原则予以适用,对于不接受复边协定的成员,协定中有关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规定对其没有拘束力。随着《农产品协定》的生效和实施,《国际牛肉协定》和《国际奶制品协定》已于1997年废除。
二、简答题
11.简述管制国际逃税和避税的一般国内法措施。
【答案】各国税法上的一般性措施,对于防止和控制纳税人的国际逃税和避税行为,都具有
积极的作用。这类一般性法律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1)加强国际税务申报制度
了解纳税人的国际经济活动情况和在国外的财产状沉,对十I 厉止纳税人逃税和避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许多国家在国内税法上特别对跨国纳税人规定了申报国外税务情报资料的义务。除在实体法上直接规定纳税人有特别申报境外税务事项的义务外,一些国家还在司法程序上要求纳税人在税收案件中应就有关国外税务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强化税务审查制度
加强对纳税人的跨国经济交易活动的税务调查和审计,也是近些年来各国防范纳税人国际逃税和避税的一种重要手段。目前许多国家通过有关法律规定公司企业,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签字,或应附送当地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同时,各国税务机关对那些跨国公司和含有外国资本的企业也加强了税务调查和税务审计的力度。
(3)实行评估所得制度
许多国家税法对那些由于不能提供准确的收入、成本费用凭证,或由于经营活动的复杂性而无法正确计算应税所得的纳税人,以及每年所得数额有限的小型企业纳税人,往往采取评估所得征税方法,即按照同行业纳税人的正常或平均利润水平核定其应税所得,或按毛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其应税所得计征所得税。这种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控制纳税人逃税和避税的措施。
12.简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
【答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是根据1944年7月在美国布雷顿森林会议签订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于1945年12月27日成立的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中国是该组织的创始成员国之一。该组织作为各成员国金融交易的中介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国际货币体系的运行、管理基金、办理成员国购买外汇事宜等。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
①制定规章制度的职能,包括确定和实施国际金融和货币事务中的行为准则。
②金融职能,包括向成员国提供资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成员国提供贷款有多种,其普通贷款是向成员国提供的3年至5年的短期贷款,主要解决成员国的国际收支不平衡。此外还有“出口波动补偿贷款’夕、“缓冲库存贷款”、“中期贷款”、“补充贷款”等。这些贷款所需资金的来源,主要是成员国缴纳的基金份额,此外还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成员国借入的资金以及业务活动中的部分利润。
(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法律地位
根据《基金协定》第9条的规定,基金组织具有完全的法人权利,特别是有权签订契约、取得和处置动产和不动产以及进行法律诉讼。基金组织享有的豁免和特权包括:
①财产和资产享有司法豁免,除非为起诉或因履行契约而自动声明放弃此项权利;
②财产和资产免受搜查、征用、没收以及其他行政或立法行为的任何形式的扣押;
③财产和资产免受各种限制、管制、统制以及仟何性质的延期付款;
④档案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