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法学概论(同等学力加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法的阶级性和共同性
【答案】法的阶级性,即法是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统治阶级意志通过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上升为国家的意志,从而使法与该阶级的政策、道德区别开来并相互作用。
法的共同性,即法的社会性,是指某些法律内容、形式、作用效果并不以阶级为界限,而带有相同或相似性。不同性质国家其统治阶级制定的法律有某些相同或相似之处,同一国家历史上不同时代的统治阶级指定的法律也存在着相似性或共同点; 统治阶级的法律有时对被统治阶级也是有利的。这是因为; ①法律的规律性影响法律的共同性,既然法律是对客观规律的反映,而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与人类共同存在的,所以法律反映规律也就决定了小同法律的某些共同性。②法律是社会公共管理的手段。③法律具有某些特殊的形式,比如法律程序、法律语言等方面的共同性。④人类交往的增多也是法律共同性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2. 自由与秩序
【答案】(1)秩序是人和事物存在和运转中具有一定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的结构、过程和模式等。因此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是秩序的具体特征。秩序是法最基本的价值之一,其存在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必要条件,它既是构成人类理想的要素,也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基本目标。
(2)自由这一概念源自西方文化,被广泛运用在哲学领域、政治(社会)领域和法律领域。自由在法律上是指人的权利,即自由权。作为法律权利,自由是指权利主体的行动与法律规范的一致以及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界限。
(3)自由与秩序都是法律价值的内容,两者在实际现实中存在着矛盾的冲突。自由与秩序的关系是辩证的对立统一关系。
3. 法律责任的构成
【答案】法律责任的构成是指认定法律责任时所必须考虑的条件。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①责任主体。责任主体是指违反法律、违约或法律规定的事由而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责任主体是法律责任构成的必备务件。②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在法律责任构成中居于重要地位,是法律责任的核心构成要素。③损害结果。损害结果是指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侵犯他人或社会的权利和利益所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包括实际损害、丧失所得利益及预期可得利益。④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必然联系。⑤主观过错。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时的主观心理态度。
4. 公法和私法
【答案】(1)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传统的分类力一法。其划分的标准在于法所保护的利益是国家公益还是私人利益。凡保护国家或公共利益的法为公法,保护私人利益的法为私法。公法一般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私法一般划分为民法、商法等。随着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两者区别日益变小。
(2)公法与私法的区别在于:①从利益保护的重心来看,公法以维护公共利益即“公益”为主要目的,私法则以保护个人或私人利益即“私益”为依归。②从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对象来看,公法调整的是国家与公民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主要体现为政治关系、行政关系及诉讼关系等。私法调整私人之间的民商事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③公法以权力为轴心,严守“权力法定”的定律; 私法则以权利为核心,适用“权利推定”的逻辑。④公法奉行“国家或政府干预”的理念,私法遵循“意思自治”、“私法自治”的原则。
5. 普通法系
【答案】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英国法系、判例法法系,是指以中世纪至今的英国普通法为基础的,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所形成的各个国家与地区的法律的总称。这一法系的特点是:受罗马法的影响不大,而以判例法为主要的法律形式; 虽然也颁布了一些制定法,但通常只是由判例归纳而成,其中的许多概念或原则来自于司法习惯,因而在解释与适用时往往需要借助于判例来进行。
6. 法律方法
【答案】法律方法是指法律职业者(或称法律人)认识、判断、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门方法,或者说,是指法律人寻求法律问题的正确答案的专门方法。法律方法与其他方法相比,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专业性、法律性和实践性。
7. 法学体系
【答案】法学体系是指由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整体。法学体系是以人们对各种法律知识所研究的对象和范围不同作为标准所进行的分类,其基本单位是法学分支学科。它体现对古今中外各国的法律现象进行研究所形成的法律知识状态。其研究的中心问题是解决由法律知识形成的法学分支学科的分类问题,属于理论范畴。
8. 法的溯及力
【答案】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颁布后对此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适用的效力。各国法对于法的溯及力的规定大体有这样几种情况:①从旧原则,即新法没有溯及力。②从新原则,即新法有溯及力。③从轻原则,即比较新法和旧法,哪个处理轻些就按哪个法处理。④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溯及既往,但}日法对行为人的处罚较轻时,则从旧法。⑤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新法对行为人的处罚较轻时,则从新法。我国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二、简答题
9.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含的基本精神。
【答案】(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产生的背景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最早是由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卢梭等人提出来的,清末民初传人中国。1954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被庄严地写进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文革期间,这一法律原则遭到“四人帮”的严重破坏,直到1982年,法律平等原则才被重新提出并被再次写入宪法。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当今世界各国关于权利的平等保护的基本原则。从字面上看,“平”就是没有高下之分,“等”就是没有大小之别,因此“平等”的本义就是没有差别。而法律平等就是在法律上没有差别。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含的基本精神
法律平等,就是指法律地位的平等,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法律人格的平等、法律权利的平等、法律义务的平等和法律对待的平等。
①法律人格的平等,指每个人作为人都享有同样的人格尊严,法律应该承认并保护这种尊严。我国的宪法、刑法以及民法通则都承认并保护公民的人格平等。
②法律权利的平等,指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权利是法律平等的中心内容。
在宪法和法律中通常有两种权利,一种是所有公民都享有的普遍权利,另一种是宪法和法律部分人甚至是少数人规定的特殊权利,即法定特权,如人大代表言论免责权、外交人员的外交豁免权和大部分少数民族家庭二胎生育权等。对于这种权利,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人也都是平等的。当然,宪法和法律作出这种规定,必须有充分合理的根据。法律权利的平等,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权利能力的平等,在同等条件下公民具有获得相同权利的资格,在具体进入权利领域的时候,公民能否依据自己的能力获得所需要的权利,是权利主体自身的事情。行为能力的不平等是法律无力解决的问题,因此法律只能承认它的存在。正是由于行为能力的不平等,才出现了公民享有权利的千差万别,公民不能因此而抱怨法律的不平等。
③法律义务的平等,指所有公民都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权利的实现,都需要以相应的义务的履行为条件。因此,平等的义务是平等的权利实现的条件。如果公民不履行平等的义务,则其平等的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平等的义务,应把平等的责任包括在内,因为法律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义务,即不履行法律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④法律对待的平等,是指法律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不管是保护还是惩罚都是平等的,不得因人而异。
a. 所有的人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等,其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b. 所有的人不论其地位有多高,权利有多大,身份有多特殊(除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享有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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