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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

A . A、主治医生孙某,在负责为病人谢某治疗的过程中,与病人家属发生争执,后病人发病,孙某故意去探望另一位病人。经病人家属百般哀求,孙某仍对病人谢某不理不睬,不久谢某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B . B、石某的孩子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包假币,回家后交于石某。石某数了一下,共有3万元,但害怕出事,就将假币用火点燃烧成灰烬
C . C、胡某与姜某约定,由胡某照看姜某6个月的孩子,姜某付于胡某一定的报酬。胡某在照看孩子的过程中发现孩子特别爱哭,弄得其心烦意乱的,便决定只要孩子一哭,就不给他喂食,以作“惩罚”。几天后孩子饿死
D . D、萧甲非常讨厌其侄子萧乙(6岁)。某日,萧甲携萧乙外出时,张某酒后驾车撞伤了萧乙并迅速逃逸。萧乙躺在血泊中。萧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萧乙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工作评价必须从目前组织生产和管理的实际出发,选择能促进组织生产和管理工作发展的评级因素,使评价结果能直接应用于组织劳动管理时间中。这是工作评价的哪一个原则? 能级对应原则。 优化原则。 系统原则。 实用性原则。 《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境外理财的商业银行应()。 在收到外汇局购汇额度的批准后,与境内托管人签订托管协议,开设托管账户,在境内托管账户开设之日起10日内,向外汇局报送正式托管协议。 在发售产品时,向投资者全面详细的告知投资计划、产品特征、相关风险,由投资者自主选择。 定期向投资者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 按规定履行结售汇统计报告义务。 购买的境外金融产品,必须符合中国银监会的相关风险管理规定。 工作评价自成一个系统,评价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相辅相成,体现了工作评价的哪一个原则() 能级对应原则。 优化原则。 系统原则。 一致性原则。 工作评价又称岗位评价或职位评价,最主要的目的是()。 确定各职位在组织中的相对价值。 为组织薪酬的内部公平提供依据。 建立一套综合评价系统。 建立岗位价值序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纳入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包括()。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国家发行金融债券利息所得。 财产租赁、转让所得。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不作为,是指不实施其依法有义务实施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有的犯罪只能由不作为构成,如遗弃罪,这种犯罪称为纯正不作为犯;还有的犯罪既可由作为形式实施,也可以由不作为形式实施,这种犯罪称为不纯正不作为犯。
需要注意的是,不作为犯并不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任何积极的举动,而只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其实施的积极举动。因此行为人通过实施一些积极的举动而逃避法律要求其履行的特定义务时,并不影响不作为犯的构成。构成不作为犯必须以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特定义务的来源有以下几种情况: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种义务一般指由宪法、法律和其他法规所规定并为刑法所认可的义务,任何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都必须履行这种义务。
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承担的义务。这种义务一般由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加以规定,但与前述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并不相同。两者区别在于这种义务是以行为人所担任的职务或从事的职业为前提的,行为人只有在履行职务或从事业务期间才谈得上对这种义务的违反。
3、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该行为人负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行为人不履行这种义务而发生严重后果的,构成不作为犯。
4、基于法律行为承担的义务。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上能产生一定权利义务的行为。只要发生一定的法律行为,不管这种行为通过口头还是书面形式发生,行为人就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
A选项中孙某是基于职务有救助病人的义务,但其不履行其义务致使谢某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
B选项中石某虽明知是假币,但其并未持有,而是将假币烧掉,不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
C选项中胡某基于法律行为(代为照看孩子的约定)承担着相应的义务,包括及时喂养的义务,但胡某却因孩子爱啼哭而不给孩子喂食,致使其饿死,亦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
D选项中萧甲是基于其带孩子外出的先行行为而负有照看好孩子的义务,在孩子发生危难时有救助的义务,萧甲在萧乙被车撞后,不积极履行义务,致萧乙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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