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唐代的长安城,既是从皇帝、百官到庶民、僧道的生活居住空间,又是帝国各项行政制度运作的舞台,这里作为唐王朝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是反映唐代历史文化、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因此对长安城的理解和研究,是我们研究唐时期诸多方面的基础。
作为一座城市,长安不仅是物质的、静态的自然体,而且是精神的、动态的人造物,因此对唐代长安的研究就不能仅仅局限于对城垣、坊里、宫殿等物质东西的简单复原,还应着眼于对人的思想、意识及其反作用的研究,应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人民的思想就像宗教的一切法则一样,也有它们的纪念碑。人类没有任何一种重要思想不被建筑艺术写在石头上”(雨果),因此首先是作为建筑的住宅,可以说是将二者结合起来的理想载体之一。为此,本文选择唐代长安的住宅为研究对象,结合当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通过对住宅的所有权、院落布局、规模和分布的复原和研究,反映住宅和环境以及人的思想意识是如何作用和反作用的。依据所研究的问题,除绪论外本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一、唐长安住宅所有权分析。
从所有权角度来将唐长安住宅分为官舍和私宅,通过对住宅所有权延续、变更的方式的探讨,认为不论是官舍还是私宅,出租和自然的传承都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住宅的所有权属。但官舍和私宅之间,有些私宅可以通过收管、没收以及买卖变为官舍,而有些官舍也可以通过赐予和买卖的方式转为私宅;而私宅的所有权,也可以通过买卖、赠予以及掠夺的方式发生转移。
二、唐长安住宅的形制与布局。
依靠相关文献的记述以及仅有的考古资料,从建筑史的角度,在把握唐代住宅形制的总体的特征的基础上,结合长安作为都城的特殊性,对住宅的院落布局进行了复原研究,认为唐长安城的住宅,继承了传统的院落形制,廊院式依然盛行,合院式已经出现,并成为以后中国院落式住宅的发展方向。住宅虽有等级、规模的不同,但主体院子的基本格局则大致相同,即采用有明显中轴线和左右对称的平面布局。像马厩、球场之类的附属设施一般都置于主院之侧。由于受严格的坊里和等级制度的限制,一般住宅都体现出极大的封闭性,且房屋立面不高。和宫殿内依据地势和空间随意设置园林一样,外郭城中的许多住宅置有园林。还有,从住宅的前堂后室到宫室的前朝后寝的院落增加和变化,规制虽不如宫室严格规范,但都体现了住宅与宫室的相通性。
三、唐长安的住宅规模。
由于长安城土地宽广,政府又对住宅的规模没有作法律上的限制,因此唐长安住宅的规模总的看来是宏大的。但是随着宫室格局的变化,住宅分布集中程度的加强和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唐长安住宅的规模又有趋于减小的趋势。
四、唐长安住宅的时空分布。
通过对长安住宅空间分布特征及其形成过程的探讨,认为“东贵西富”、“南虚北实”是唐长安住宅分布的总特征,但它们不是同时同步形成的,对它们的认识要把握好时间尺度,注意对事物特征形成过程的研究,在动态中认识事物的本质。影响住宅分布的首要因素是地形等自然原因,但不是决定因素,从长安城作为首都的政治特殊性来看,主要是宫室格局的变化等人文因素对住宅的分布起了决定性作用,并促使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凸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