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1105知识产权法与管理学之知识产权法考研复试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防御商标
【答案】防御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把自己的商标同时注册在其他非同种或非类似的商品上的商标。如“海尔”商标可以在家用电器之外的其他商品,甚至所有类别商品上进行注册,以阻止他人的注册和使用。防御商标的注册可以保护知名商标,不必担心因不使用而被撤销,也不必担心他人申请注册在先,可以追究他人在指定商品上使用该防御商标的侵权责任,延伸注册商标的权利。
2.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制度和合理使用制度
【答案】(1)概念
法定许可使用,是指特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版权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制度。
合理使用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2)二者的联系
法定许可使用和合理使用都是非权利人使用他人作品的正当事由,使用人无须经著作权人许可即可使用,其适用情形都由法律规定。
(3)二者的区别
①法定许可制度下,使用人虽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版权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合理使用制度下,既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②法定许可制度适用于所有的版权作品,而合理使用制度只适用于著作权人己发表的作品。
3. 著作权集体管理
【答案】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
①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
②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③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④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4. 职务发明
【答案】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
5. 权利穷竭
【答案】权利穷竭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或经其授权的人制造的知识产权产品,在第一次投放到市场后,权利人即丧失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对它的进一步的控制权,权利人的权利即被认为用尽、穷竭了。
知识产权权利穷竭的特点主要有:
①穷竭权项的特定性。知识产权的权利用尽是指特定权项的穷竭,而不是指所有权项的穷竭。 ②穷竭对象的特定性。知识产权权利用尽是针对每一件合法投入市场的具体产品而言的,而不是适用于同一类的所有产品或同一系列的所有产品,它不会导致该项知识产权本身效力的中止。
③穷竭范围的特定性。知识产权的权利用尽具有地域性的特点,一般说来,权利人在一国投放其知识产权产品并不会导致其产品在其它国家的权利穷竭。因此权利人仍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进口其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的行为。
6. 思想/表达二分法
【答案】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基本含义即著作权保护不能延伸到作品中包含或体现的思想,而只能延伸到作品中这些思想的特定表达。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思想与表达都是作品构成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即任何作品都包含了思想与表达,并且它们之间的区别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程度问题。作品是具有独创性的表达思想或感情并具有个性特点的智力创作成果。一般而言,某一作品中体现的思想可以以不同的表达方式来加以体现。针对同一思想的不同表达方式,不同作者可以分别获得独立的著作权。任何著作权实际上是就特定思想的特定表达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简答题
7. 简述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
【答案】(1)概念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2)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
①客观要件
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a. 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b. 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
c. 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②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③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刑法第22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卞体。
④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十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8. 专利法规定产品的销售者能够证明自己的产品有合法来源的,不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根据相关的法条关系,判定是不是应承担停止侵权。
【答案】根据相关的法条关系,应当判定承担停止侵权,具体分析如下:
(1)法律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通俗的讲就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专利产品的使用者或者销售者,如果不知道使用或销售的专利产品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即是善意的,并且提供了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据,则虽然构成专利侵权,应停止侵权行为,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我国《专利法》第60条所称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①侵害的对象为有效的专利。构成专利侵权必须以有效存在的专利为前提,实施已经被宣告无效、被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期限已经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专利侵权。
②必须有侵害行为的发生。即存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具体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他人的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他人的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③侵权行为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实施侵权行为。这里强调了侵权行为必须具有生产经营的目的。
④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无须有过错。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专利权人无须承担被诉人具有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专利侵权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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