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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专业基础_含民事诉讼法学100分、民法学50分_2003【试题+答案】考研试题

  摘要

专业基础(含民事诉讼法学100分、民法学50分) 2003

民事诉讼法试题

一、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ABC)。

A .可以委托其本国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

B .可以委托第三国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

C .可以委托我国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

D .只能委托中国律师

【参考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三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309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我国聘请中国律师或中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有些案件在法院审理终结后,当事人又起诉的,只要起诉符合条件,法院应予受理。这些案件是(ACD)。

A .当事人撤诉的案刊:

B .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

C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

D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5项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2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

A .收养案件的被告

B .离婚案件的被告

C .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D .负有赡养、扶养、抚育义务的被告

【参考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4.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权属于(AB).

A .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B .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 .申请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 .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9条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许。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