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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某县公安局对涉嫌盗窃罪的张某刑事拘留,经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遂向该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被害人李某得知后,向该县公安局反映了张某曾向其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犯罪嫌疑,要求立案侦查。该县公安局认为:张某已在提请批捕之中,故不需要再立案。被害人又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在审查中认为:张某既构成盗窃罪,又构成敲诈勒索罪,遂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敲诈勒索案的理由。

张某是县人大代表,李某是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县公安局发现两人涉嫌一起重大伤害案,即将2人拘留。后由于证据不足,又对2人变更为取保候审。为了保密,事前事后没有通知任何单位和个人。 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派民警小王带领联防队员小李拘留了盗窃犯罪嫌疑人张某。后小王因忙于其他工作而外出两天。小王一回来,即和小李一起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以为公安机关已掌握其盗窃犯罪事实,即交待了作案过程。 某夜11时许,甲在一公路拐弯处拦住一辆货车进行抢劫,遭司机乙反抗。搏斗中,前方开来一辆客车。甲见状拔出手枪将乙打成重伤。客车司机和乘客在车灯照射下看到了这一切,遂停车捉拿凶手。甲欲逃跑,仓皇中摔倒,连人带枪被乘客们擒获。客车司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赶到了发案现场。 某甲是某国有金矿劳资科科长。一天深夜,甲潜入本矿黄金仓库,撬开保险柜,窃得金砖一块,重500余克。 某年某月某日夜间12时某市某县某公社书记张某家西屋发生爆炸,当时住在屋里的张某敏(7岁、长女)和张某娥(5岁、次女)被炸伤。案发后某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技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勘验前,张某介绍:“家中共有4口人。今夜10时左右睡的觉。我和爱人董某睡在东屋。两个女儿睡在西屋。我在熟睡中被震醒。起床到西屋发现西屋南墙被炸倒,女儿被炸伤。这时已有几个邻居来查看,于是马上同他们一起将两个女儿送到医院抢救,同时委托治保主任冯某保护现场,向公安员报案。”视察所见:现场位于某村中部。张家大院内,院子面积25.3×21.72米,院内有新盖的三间瓦房(坐北朝南)。分为东房、灶房(过堂)和西房。瓦房前面是空地。瓦房西屋的南墙部分倒塌。窗玻璃全部被炸碎,屋内靠墙的炕面被炸塌,炕上除被褥外还有一些散落物。爆炸发生于房的南墙根处。炸点距南墙0.3米。房屋的墙壁、窗框等处有爆炸物射入的痕迹。 某县公安局对涉嫌盗窃罪的张某刑事拘留,经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遂向该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被害人李某得知后,向该县公安局反映了张某曾向其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犯罪嫌疑,要求立案侦查。该县公安局认为:张某已在提请批捕之中,故不需要再立案。被害人又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在审查中认为:张某既构成盗窃罪,又构成敲诈勒索罪,遂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敲诈勒索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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