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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政治学原理2002答案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摘要

参考答案

复旦大学200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政治学原理

一、简要解释 (每题6分,共30分)

1.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马克思在研究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过程中,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论证国家与社会的矛盾与对立,从而揭示了国家的一般属性问题。马克思认为自原始公有制社会解体以来,国家作为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代表,具有反映不同阶级社会阶级内容的鲜明的阶级属性。此外,国家还具有一切阶级社会所共有的一般属性,即国家本身同社会相互矛盾与对立的基本属性。从国家的起源及其与社会的关系来看,国家自始自终都是社会的对立物。首先,国家是对人的自由本性的“异化”。这种“异化”集中表现为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其次,国家将人们被动地服从社会自然分工的消极作用制度化和法制化。马克思认为,社会的自然分工是人类自我“异化”的形式。再次,从国家权力执行者的角度来说,官僚机构的种种弊病也反映了国家与社会的对立。官僚机构是造成国家与社会对立的重要根源之一。最后,国家权力的扩张与社会福利的增长也是对立的。在不同的阶级社会中,虽然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各不相同,但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却是普遍存在的。与社会存在着对立可以看作是国家的一般属性。(马雪莲,1.28)

2. 民族区域自治: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下,我国的领土划分为一般行政地方和民族自治地方两类。在我国的行政区划序列中,民族自治地方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另外在相当于乡的民族聚居地方设立民族乡。所谓民族自治地方,是在国家不可分割的领土之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而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它以充分行使自治权的方式,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方的事务。民族自治地方是根据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设置的,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

3. 政党制度: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或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关于政党的社会政治地位、作用,执掌政权或参与政治的方式、方法、程序的制度性规定。政党制度具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是:第一,政党制度是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而设立的,其最大原则是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和利益实现,因此,统治阶级可以根据自己利益和统治需要而随时改变政党制度;第二,政党制度可以是成文法规定的,也可以是宪法惯例规定的。政府制度一般具有法律明确、具体和特定的规定,而政党制度可以在宪法中作原则性规定,也可能按照宪法惯例而形成,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第三,政党制度不仅规定着政党本身的地位、作用和活动方式,而且深刻地影响着国家政治制度、政治体制和社会成员的政治活动方式。

4. 政治权力:是在特定的力量对比关系中,政治权力主体为了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拥有的对政治权力客体的制约能力。政治权力本质上是特定的力量制约关系,形式上是特定的公共权力。具有制约性、能动性、动态发展性、工具性的特征。

5. 总统制:在这种政体下,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由他掌握国家行政权,直接领导政府,提名并经议会同意后任命政府高级官员;议会掌握立法权,总统不由议会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