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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同济大学857法学综合二(法理学、刑法、经济法学、诉讼法学)之《经济法》考研强化班模拟试题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政府采购

【答案】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目的,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以购买者身份购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 期货合约

【答案】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期货交易所内依法订立的在将来特定时间依签约时达成的特定价格、数量买进或卖出某种标准化商品或金融工具以及期权的标准合约。根据期货合约的性质,可以把其分为商品期货合约、金融期货合约和期权。

3. 知情权

【答案】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唯有如此,才能保障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签约时做到知己知彼,并表达其真实的意思。

4. 产品质量关系

【答案】产品质量是产品所应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性。在我国,产品质量,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

产品质量关系包括产品质量责任关系和产品质量监督关系。产品质量责任关系是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进行商品交易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是经济管理机关执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而发生的经济关系。

5. 经济法的制定与经济立法

【答案】(1)经济法的制定是指狭义的经济立法,即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的创制活动,与民事立法、行政立法、刑事立法等相并列。具体是指,在经济法范畴之内有权机关起草、审议、通过或否决、批准、颁行、修改、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就有关经济法的适用作出司法解释或提出指导意见的活动。

(2)经济立法一般是从广义上进行理解的,只要是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均为广义的经济立法。“经济立法”也被用来专指狭义上的“经济法的制定”。

6. 严格责任原则

【答案】严格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主观无过错而致害于人,在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仅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客观存在的损害结果来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我国《产品质量法》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原则,凡是违反了本法的要求,除法定免责的情况外,都应承担相应责任。其中,追究产品瑕疵担保责任,不以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也不论是否存在过错。

二、简述题

7. 如何理解合理行政原则。

【答案】(1)合理行政原则的概念

合理行政原则,是指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最低限度的理性,即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判性行政活动。

(2)合理行政原则的内容

合理行政原则包括比例原则、平等原则和正当原则

①比例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最小损害原则。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有多种决定可以选择时,应当选择牺牲行政相对人利益最小而最接近实施行政法目的的行为。

b. 罪罚相当原则。如果相对人犯有违反行政管理而应当被处罚时,行政主体所决定的处罚应当与被处罚人的违法行为相当。

②平等原则的主要含义

a. 行政主体在适用行政法规范时,应当平等地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歧视; b. 针对同样的法律适用条件和同样的案情,应当作出同样的决定;

c. 在无法律标准的条件下,针对同样案情,以前的处理标准应当约束以后处理决定。这也就是行政上的“遵循先例原则”。

③正当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符合一般的道德标准与生活价值观。或者说,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符合人们公认的“情理”标准。

行政法上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提出,与政府的自由裁量权有关。依法行政要求政府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但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详尽无遗。要使行政机关面对复杂的社会情况作出恰当的处理,需要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自由裁量不是任意裁量,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首先要在一定范围和幅度之内,同时在一定范围、幅度内也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

8. 水的权属关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案】(1)水的权属关系包括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依据《水法》规定,水的权属关系如下:

①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该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使用。

(2)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①国家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除外;

②对直接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必须申请取得许可证,方可取水。为家庭生活、畜禽饮用取水和其他少量取水的,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

9. 什么是经济法学? 它与经济法律法规是什么关系? 经济法学应研究哪些基本内容?

【答案】(1)经济法学的概念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它属十法学的范畴,与法学的其他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 同时,它又区别于法学的其他学科,因为它是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

(2)经济法学和经济法规的关系

①经济法学和经济法规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a. 没有经济法规,就没有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也就不会有经济法学;

b. 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为经济法规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道路。

②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a. 经济法学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独立而重要的学科; 经济法规是法的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属于法律规范。

b. 经济法学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 经济法规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c. 经济法学是人们从事学术研究的产物,没有法律约束力; 经济法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总之,经济法学和经济法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应棍淆。

(3)经济法学的研究内容

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

①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经济关系的表现形式应当包括市场监管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即市场监督管理关系,是指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则是在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②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的发展规律。经济法学通过对经济法的纵向分析和横向分析,了解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历史,把握各国经济法的制度差异与共性因素,进而总结出经济法的发展规律,建立健全经济法理论,促进经济法学的进一步发展。

三、论述题

10.反垄断法中“没有正当理由,低于成本价销售”,应当如何理解?

【答案】反垄断法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行为的规制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