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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经济犯罪侦查系803法学综合(三)之刑事诉讼法学考研核心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执行的变更

【答案】执行的变更是指人民法院、监狱及其他执行机关对生效裁判在交付执行或执行过程中出现法定需要改变刑罚种类或者执行方法的情形后,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改变的活动。依法对一些生效判决或裁定予以及时变更,有利于发挥刑罚对罪犯的惩罚和教育改造作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的变更包括死刑执行的变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变更、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和假释、对新罪或漏罪的追究程序以及对错判和申诉的处理几种情形。

2. 委托送达

【答案】委托送达是指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司法机关代为送达的一种方式。委托送达一般是在收件人不住在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所在地,而且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所采用的送达方式。

3. 对抗制诉讼

【答案】对抗制诉讼,又称当事人主义诉讼,是指诉讼的发动、继续和发展主要依赖于当事人; 诉讼过程由当事人主导,法官仅处于消极中立的裁判者地位; 当事人要负责证据的调查、准备、提出和证据价值的陈述工作,法官不能在当事人指明的证据范围以外依职权主动收集证据。在当事人主义之下,诉讼实际上是一种竞技运动,也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比赛,法官只处于一种裁判者的角色。

4. 监视居住

【答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的力法。监视居住是逮捕的替代性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降低羁押率,是在强制措施问题上贯彻比例原则的重要体现。

5. 司法补救

【答案】司法补救是指由国家承担给予为国际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或自由受到侵犯的人以有效的补救的义务,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

二、简答题

6.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有哪些?

【答案】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是指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一切法律的根据。

(2)刑事诉讼法典。1979年7月1日制定、1996年3月17日第一次修正、2012年3月14日第二次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主要法律渊源。

(3)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具体分为两类: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中涉及刑事诉讼的规定;

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就刑事诉讼有关问题所作的专门规定。

(4)司法解释。指被授权作司法解释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运用刑事诉讼法所作的解释、通知、批复等。

(5)行政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下属各部门和其他部门就本部门业务工作中与刑事诉讼有关的问题所作的规定。

(6)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中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7)国际条约。条约是国际法的最主要渊源,缔约国忠实履行条约所确定的义务,是国际社会法律秩序得以维护的基本条件。在我国,国际条约被承认是我国法律的渊源之一。凡我国签署、批准加入了的国际公约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都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都应当加以遵守和施行。

7. 简述刑事证据的基本特征。

【答案】(1)刑事证据的概念

刑事证据是指刑事诉讼中以法律规定形式表现出来的,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事物的属性是指事物固有的本性或特征。

(2)刑事证据的基本特征

①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国家通常采用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来表达证据的属性。

a. 证据能力,指证据资格,即允许该证据在诉讼中使用。

b. 证明力,指证据对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以及证明作用的大小。

②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国家通常强调证据的关联性与可采性。

a. 关联性,通常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有关,从而具有能够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作

用,但并不重点关注证据的真实性问题。

b. 可采性,指该证据在审判中可以被采用。

具有可采性的证据都具有关联性,但有关联性的证据未必都具有可采性。

③我国传统的三性说

a. 证据的客观性

所谓证据的客观性,又称真实性、确实性,是指证据所表达的内容或证据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以办案人员的意志为转移,不是主观想象、臆断或虚构的。

b. 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又称证据的相关性,是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存在着客观上的内在联系性,从而能起到证明作用。证据的关联性是由案件本源事实所决定、派生的。

c. 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以及证据收集的主体、方法和程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的审查程序,其中重点强调证据收集手段、方法的合法性。

8. 简述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

【答案】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案件主要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中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第8条、第10条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的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

(3)符合《刑法》第9条规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包括中国的领土(领陆、领空、领水)和中国的船舶、航空器。“外国人”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人的国籍,依他在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予以查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兔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9. 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替代责任”。

【答案】替代责任,又称对他人不当行为责任,是指责任人没有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但依法应对他人的不当行为承担责任。对责任人而言,也称为间接侵权或间接责任,替代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

(1)我国《侵权责任法》替代责任规定了两种: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侵权行为的责任,雇主对雇员侵权行为的责任。

(2)监护人责任是指因被监护人实施的加害行为而由监护人负其责的特殊侵权行为。由于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因此,也称为法定代理人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