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530经济法理论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答案】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利用其在市场中形成的支配地位对其他经营者利益造成损害,为自己获取竞争优势,损害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了生产和销售的扩大,不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和新技术的产生与推广,严重妨碍了社会发展。同时,市场支配力的滥用还表现为优势地位企业不正当地确定、维持、变更商品价格的行为,同时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也更加缺乏保证,这是对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2. 银行业监管
【答案】银行业监管是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简称,是指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设立、业务经营及其他活动所进行的监督、管理。银行业监管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银行业监管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自我监督、管理和有关机关对其进行的外部监督、管理,而狭义的银行业监管仅指外部监管。外部监管主体可以包括银监会、审i}一机关、财政机关等。其中最为主要的监管机构是银监会。
3. 有限合伙企业
【答案】有限合伙企业是合伙企业的一种,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其合伙人的人数要求在2到50人之间,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4.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
【答案】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国民经济活动中享有经济职权,行使计划、组织、指挥、监督、调节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简言之,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是国家行使经济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
对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概念应作如下理解:
(1)它是以国家名义进行经济管理活动的行政机关;
(2)它是享有宏观调控权和其他经济职权的行政机关;
(3)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所享有的宏观调控权是一种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管理权。
5.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与根据经济法主体制度成立的主体
【答案】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即在经济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等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力)、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注意的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根据经济法的主体制度成立的主体不是同一概念。凡依某个法律
部门的规定或制度取得合法资格的主体都可以依法参加到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之中,而无须其必须根据经济法的主体制度设立,因此,从外延上讲,后者比前者要/Jv。
6.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答案】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两种认证制度之一。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以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
7. 固定资产投资
【答案】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政府机构或者企业投入新增固定资产或更新、改造现有固定资产的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又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特点是:①固定资产需求按有形和无形损耗的程度分期计提折旧,因而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期较长,要求国家和企业加强对资产的投资的计划和控制; ②投资形成的新增或改造了的生产能力将影响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比例关系、生产力布局和生产技术水平,为了求得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实行宏观调控政策,发挥计划、财政和金融的职能作用,对投资的规模、方向和效益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以便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引导、调解、控制和监督,为了使企业具有必要的自我发展和改造能力,企业也享有投资自主权。
8. 独立董事
【答案】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二、简答题
9. 产业组织法的基本内容。
【答案】产业组织法,是同一产业组织政策的法律化,其法律调整的目标是促进企业的合理竞争,实现规模经济和专业化协作,其基本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对产业组织政策目标的规定。我国产业组织的政策目标是:促进企业合理竞争,实现规模经济和专业化协作; 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企业,应该形成以少数大型企业集团为主体的市场结构; 对其他产业,形成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布或者大、中、小型企业并布和企业数目较多的市场结构。
(2)对同一产业内企业竞争规则的规定。要设立同一产业内企业的竞争规则,依法鼓励竞争,限制垄断。
(3)对同一产业内企业规模合理化的规定。对大、中、小型企业在不同产品上具有互补优势的产业,应当发展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经济联合关系,组建企业集团,提高该产业国内企业在
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4)对产业组织保护的规定。对幼稚产业的国内企业实行各种保护政策和优惠,以减少国外企业对本国幼稚产业的冲击; 在关于产业组织保护方面的规定中,还要鼓励和扶植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5)对行业协会的规定。有关行业协会及其行为规则一般不单独制定法律,而是将其规定在有关的法律之中。但是,对于一些带有全局性的行业协会,也可制定单行法律。
10.简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确定的三大支柱的主要内容。
【答案】1999年6月公布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称为新巴塞尔协议。新协议将风险扩大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利率风险,并提出最低资本规定、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三大支柱”,要求资本监管更为准确地反映银行经营的风险状况,进一步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1)最低资本规定一第一支柱
新协议在第一支柱中考虑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并为计量风险提供了几种备选方案。
①关于信用风险的计量,新协议提出了两种基本方法:第一种是标准法,第二种是内部评级法。 ②对于风险管理水平较低的银行,新协议建议其采用标准法来计量风险。根据标准法的要求,银行将采用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来确定各项资产的信用风险权利。
③在计量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方面,委员会也提供了不同层次的方案以备选择。
(2)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一第二支柱
巴塞尔委员会认为,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是最低资本规定和市场纪律的重要补充。具体包括监管当局监督检查的四大原则、监管当局检查各项最低标准的遵守情况、监督检查的透明度等。其中监督检查的四大原则有:
①银行应具备与其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评估总量资本的一整套程序,以及维持资本水平的战略。 ②监管当局应检查和评价银行内部资本充足率的评估情况及其战略,以及银行监测和确保满足监管资本比率的能力。
③监管当局应希望银行的资本高于最低监管资本比率,并应有能力要求银行持有高予最低标准的资本。
④监管当局应争取及早干预从而避免银行的资本低于抵御风险所需的最低水平,如果资本得不到保护或恢复,则需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3)市场纪律一第三支柱
巴塞尔委员会强调,市场纪律具有强化资本监管,帮助监管当局提高金融体系安全、稳健的潜在作用。新协议在资本构成、风险资产及计量标准、内部评级系统及风险资产计量法、风险资产管理的战略与制度以及资本充足率等领域制定了更为具体的定量及定性的信息披露内容。新协议还将披露划分为核心披露与补充披露。巴塞尔委员会建议,复杂的国际活跃银行要全面公开披露核心及补充信息。关于披露频率,巴塞尔委员会认为最好每半年一次,对于过时将失去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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