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摘 要
阿伯拉尔(Petrus Abaelardus,1079-1142)是中世纪最伟大的经院哲学家之一,他与前辈安瑟尔谟(Anselmus,1033-1109)一道,为基督教的经院哲学奠定了基础。阿伯拉尔最具代表性的伦理学著作为《伦理学,或认识你自己》,这部作品出自阿伯拉尔晚年,集阿伯拉尔思想之大成。该书结构严谨、论述雄辩,奠定了阿伯拉尔在伦理学和神学上不可动摇的地位。阿伯拉尔的伦理学思想(以下简称伦理学)起于对“罪”的定义,落于对“罪”的和解,可以说对“罪”的思考贯穿了阿伯拉尔伦理思想的始末。阿伯拉尔在《伦理学》中认为罪的来源有两种看法:一是“意图决定论”,即人们犯罪主要是由恶的意图产生,与行为本身无关;二是“效果决定论”,重视行为。阿伯拉尔反对以行为的效果衡量意图的善恶,而主张行为的意图决定善恶与否。阿伯拉尔把人的意图当作人们尊重或藐视上帝的凭证,他认为对上帝的藐视和轻侮,就是“罪”。
本文拟从对于《伦理学》的疏解入手,逐渐分析阿伯拉尔的思想与基督教神学、柏拉图哲学、亚里士多德的哲学、经院哲学以及异教伦理学的关系,并试图概括其现代意义。全文分为如下四部分:
绪论部分主要阐述阿伯拉尔的生平及思想和阿伯拉尔一生的主要著作。阿伯拉尔一生才华横溢,著作等身,他不仅是中世纪最有名的神学家和哲学家,还是享誉欧洲的教师、诗人和音乐家。他是最早使用辩证推理的神学家,并且在《伦理学》一书,修改了神学界以往对“罪”的定义,提出了“意图决定论”和反对“效果决定论”的著名论题,开伦理学辩证推理之先河。
第一章概述《伦理学》,探索《伦理学》发展流变,在此基础上分析《伦理学》与十二世纪伦理学的关系,最后,归纳《伦理学》在阿伯拉尔整个哲学思想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章疏解《伦理学》内容,本文试将《伦理学》第一卷分为四个部分,并对这四部分内容进行详细疏解:第一部分是对“罪”的定义,即对上帝的轻侮和冒犯;第二部分是意图决定事功,即出于善的意图的事功是善的;第三部分是“罪”的形成,即对邪恶欲望的妥协;第四部分是“罪”的和解,即在神圣和世俗之间。
第三章阐释《伦理学》与《圣经》、柏拉图哲学、亚里士多德哲学、经院哲学以及异教伦理学之间的关系。首先,本文将《伦理学》中引用《圣经》的部分逐一解说,认真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其次,将《伦理学》中关于“善”的看法与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善”的论述进行阐释;再次,阐释《伦理学》中阿伯拉尔辩证解答问题的方式与经院哲学中辩证推理的关系;最后,阐释阿伯拉尔《伦理学》对异教伦理学者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本文的研究表明:阿伯拉尔思想的可贵之处在于,他在宗教和伦理的双重视野下理解理性主义,并试图把理性带入到信仰之中,以此来提高信仰的水平。
我们认为,阿伯拉尔的《伦理学》的现代意义是:通过重新认识“罪恶”的本质,我们认识到,一个人使我们认识到在与自己和解的同时,要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做一个卓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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