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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甲、乙、丙、丁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是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事务执行。乙、丙、丁均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 甲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A公司购买一辆二手车
B . 乙代表合伙企业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代销合同
C . 丙将自有房屋租给合伙企业使用
D . 丁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

服务工作中会经常接触到秘密,因些服务要克制自身遵守职业道德要有较强的()意识。 服务。 保密。 尊重。 意识。 与人交往中,经常谈论他人的品行,事实上会使自己()对万的信任和好感。 增加。 失去。 倍受。 降低。 服务员在工作中应做到知道的不谈,不知道的()。 打听。 不问。 观察。 偷听。 2015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6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情形中,不影响欧某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是()。 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 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 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 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甲普通合伙企业有合伙人马某、屈某、董某三人。2016年3月,合伙企业厂房失火,造成4名工人受伤。同年4月,合伙人董某退伙。同年5月,合伙企业吸收张某人伙,修订的合伙协议约定,张某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现合伙企业无力支付4名工人的医疗费等债务。关于本案的责任承担问题,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应由马某、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应由马某、屈某、董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应由马某、屈某、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应由马某、屈某、董某、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甲、乙、丙、丁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是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事务执行。乙、丙、丁均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别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因此选项B所说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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