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国际经济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答案】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是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货物遭受风险而部分损失的表现形式之一,指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对于共同海损所作牺牲和支出的费用,用获救船舶、货物、运费获救后的价值按比例在所有与之有利害关系的受益人之间进行分摊。保险公司对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以及共同海损分摊都给予赔偿。
2. BOT
【答案】BOT (Build-Operate-Transfer 的缩写),即建设一一经营一一转让,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国际上兴起的一种新的投资合作方式,指东道国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的一种投资合作方式。
3. 税收饶让抵免
【答案】税收饶让抵免,是指处于资本输入国地位的国家,为使其减免税优惠能发挥实际效用往往在与发达的资本输出国谈签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要求对方承诺实行税收饶让抵免。即居住国对其居民因来源地国实行减免税优惠而未实际缴纳的那部分税额应视为已经缴纳一样给予抵免。又称“虚拟抵免”和“影子税收抵免”。其主要意义不在于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而是为了配合有关国家吸引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鼓励投资。
4. 关税配额
【答案】关税配额,是进口国限制进口货物数量的一种措施,指将关税与配额结合起来实行进口限制的一种方法。进口国对进口货物数量制定配额限制,对在配额内进口的商品征收较低关税,配额外的进口征收高关税。其在性质上属于进口配额的一种。
5. FCA
【答案】FCA (全称Free carrier—named place),是国际货物贸易常用术语之一,意思是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其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在FCA 术语中,当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时,则卖方负责装货,卖方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完成交货义务; 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方交货,则卖方不负责卸货。当货物在卖方的车辆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在FCA 中,交货地点、风险和费用的划分是以货物交付承运人的
时间和地点作为界线。
6. 特许经营协议
【答案】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将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营管理的方法或经验转让给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有权使用,但必须向特许人支付一定金额特许费的经营制度。特许经营协议是指特许方与被特许方之问订立的关于特许关系的协议,协议条款主要包括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共同安排三大方面。特许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许可关系,但各国对特许经营协议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均有差别。
7. 内幕交易
【答案】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内幕信息或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证券发行、交易的活动。内幕交易的获利手段是事先获得公众尚不知悉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买卖,待该信息公开后,再进行相反的买卖,从而获取利益或避免损失。
8. Know-how
【答案】Know-how ,即专有技术,又称技术诀窍、技术秘密,是在英美法律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概念,各国对其含义解释不尽一致,一般指未公开的、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概括起来,有广泛性、秘密性、实用性、可转让性、同时拥有性、非专利性以及一定的创新性和较难获取性等特点。
二、简答题
9. 简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关于专利权的主要规定,分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在哪些方面提高了对专利权的保护水平。
【答案】(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各种工业产权公约中最早、成员国也最广泛的一个综合性公约。其关于专利权方面的主要规定包括:
①保证了一个成员国的国民在申请和取得专利方面,在其他成员国内享有某些统一的、最低限度的权利;
②其核心是以互惠为前提的“国民待遇”原则;
③规定了专利权独立原则;
④规定了专利产品的输出入;
⑤规定了强制许可;
⑥规定了在任何成员国内不认为是侵犯专利权人权利的情况;
⑦当一种产品输入到对该产品的制造方法给予专利保护的成员国时,专利权所有人对该进口产品应享有进口国法律对根据方法专利在该国制造的产品所给予的一切权利。
(2)随着贸易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TRIPS 比《巴黎公约》更好地保护了专利权人的权利。
TRIPS 有关专利保护的规定并不取代或抵消成员依据《巴黎公约》所承担的义务,而是提高了对专利权的保护水平,主要体现在:
①扩大了可授予专利的主题范围,除了有关公共道德和环境方面的发明可以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其他仟何发明都应该得到保护;
②延长了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
③扩大了专利权的权能,明确了专利权的进口权,以阻止第三方企图进口专利产品;
④加大了专利保护的力度,规定许诺销售行为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⑤确定了对专利管理机关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⑥就方法专利侵权问题,确立了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加强了专利权人在司法审判中的地位; ⑦确立了以刑事手段保护专利的原则;
⑧对政府强制许可规定了苛刻的条件;
⑨在国际协调方面,确立了两个重要新原则一一“最惠国待遇”和有关贸易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TRIPS 事实上把专利权争端纳入了WTO 贸易争端的解决体系中。
10.询述罕运礼运早与海运提早的异}司。
【答案】空运托运单是在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中用以载明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订立和运输条件以及承运人接受货物的; 海运提单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最广泛适用的一种合同形式,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二者都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立运输合同、接受货物的证明,都是运输货物的单据,但也存在明显的差别:
(1)适用领域不同
空运托运单适用于国际航空货物运输领域; 海运提单主要适用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的件杂货运输,尤其是班轮运输。
(2)性质不同
海运提单除了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运输合同凭证、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的凭证之外,也是代表货物权利的物权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提取货物。作为权利凭证,提单可以进行买卖和自由转让。空运托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作为货物的权利凭证,不可转让。
(3)签发方式不同
空运货运单由承运人要求托运人填写,托运人对其在空运货运单上的陈述负责; 海运提单承运人有权签发,证明承运人按提单上所列内容受到了货物,日后按提单所载内容向收货人交付货物。
(4)单据的转让不同
空运托运单不是所有权证明文件或可转让的文件,多为不可转让; 而海运提单作为权利凭证,除记名提单外,可以进行买卖和自由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