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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765社会保障学(同等学力加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摘要

一、简答题

1. 论述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过程中“市场与政府”的选择。

【答案】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过程中政府与市场之间的选择一直是被关注的焦点,这种争论集中表现于两种相反观点的对立,即自由主义和国家十预。

(1)实证意义上,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实践己经表明,政府不是万能的,市场同样不是万能的。is 世纪下半叶,资产阶级利益的代言人亚当·斯密提出了“经济人”假设和“看不见的手”的概念,提倡自由竞争、自由贸易以及劳动力、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随后的李嘉图、马歇尔等丰富和完善了这一理论。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种理论受到了挑战,20世纪30年代的全球经济大危机彻底打破了市场万能论,也粉碎了市场自动均衡理论,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应运而生。

(2)理论上,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以及市场不可能自动地解决好公平问题,也不可能真正实现平等、共享的目标,表明需要政府的干预和调控; 而政府失灵现象的存在,又使市场有参与的必要性。因此,政府和市场都不是万能的,它们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单向选择关系,而是在双方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选择和协调机制,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和交易成本最小化。

(3)社会保障在本质上是一个国家对经济的干预问题,用另一种表达方式就是相信政府或相信市场的问题。从各国的社会保障立法来看,都是将社会保障视为国家的责任,政府是构建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

①政府应该推动立法机构建立完备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使社会保障能够在法制化的框架下规范运行。

②政府应当通过财政投入、税收和收入分配等政策,对市场无力承担、不愿意承担或不适合承担的国民生活风险进行保障,或在政府的支持下,营利机构或社会组织提供保障,真正体现出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公平性。

③政府应当对社会保障承办和实施主体及环节进行严格有力的调控、管理和监督,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有序性。而针对政府政策效应偏离政策目标的现象,市场化改革则可以促使政府以程序化、法制化、科学化的方式参与调控,并避免政府行为对制度本身的正常运行造成损害。

④具体到我国社会保障中政府与市场的功能的界定,应充分考虑现阶段的中国国情,合理协调二者的关系。在转制成本的负担和基础保障以及制度构建、法制建设力面,政府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同时,也应避免政府包揽过多的现象,在多层次管理、基金筹资、实施等方面,可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如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慈善事业等),发挥商业保险等的补充作用,走社会化发展之路。

2. 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案】(1)公平原则

①根据公平原则,在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中,必须打破各种身份限制,公平地对待每个国民并确保其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权益,以此达到缩小贫富差距、促进整个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目标。

②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物质财富尚未达到十分丰富的阶段时,公平原则亦只能循序渐进地加以推进。尽管公平原则的落实需要循序渐进,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进程,即是这一原则日益得到落实的过程。

(2)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

①社会保障是国家用经济手段来解决社会问题,进而达到特定政治目标的制度安排。因此,社会保障的发展亦必须坚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既不能单纯强调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不能单纯强调与经济水平发展相适应,而是需要综合考虑社会发展需要与经济发展的承受能力,否则,便会顾此失彼,使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践中陷入被动。

②社会保障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决定着社会保障制度的结构变化,社会发展客观上决定着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如果社会保障制度不能满足这种需求,国家或社会便会因风险的发生而形成社会问题与社会危机。

③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无一例外地需要相应的财力支撑。经济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它事实上决定着社会保障的发展水平。

(3)责任分担原则

社会保障制度有必要确立责任分担原则。因为政府包办或者企业与个人承担过重的责任,都会损害这一制度的健康发展,并无助于解决那些需要通过社会保障才能解决的社会问题,只有确立责任分担原则并按照这一原则来让政府、企业、个人乃至社会等合理分担社会保障责仟,这一制度才可能获得持续发展并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4)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

①普遍性原则:社会保障的普遍性原则是1942年贝弗里奇起草的《社会保险及相关服务》政策研究报告中提出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国家在确立社会保障制度时,其对象、范围不能局限于贫困阶层,而应当使全体国民均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与福利。

②选择性原则:是一些强调效率优先的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遵循的一项原则。其含义在于根据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和受保障者的经济收入状况及对社会保障的需求程度,有区别地安排社会保障的项目、对象范围、筹资方式和待遇水平等。

③普遍性原则和选择性原则的关系:在肯定普遍性原则并尽可能地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与公正性的同时,不能将选择性原则与普遍性原则对立起来,而是应当承认发展中国家按照选择性原则或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原则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合理性与过渡性。

(5)其他原则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还需要遵循互济性原则、法制性等原则。

①互济性原则是以互惠制为基础的,即我为他人作贡献,他人也为我作贡献,两者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安排,正是这种互助或互惠制的强制化、固定化和规范化。

②法制性原则强调的是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以立法为依据,以社会保障法律作为制度确立的标志,以社会保障法律作为实施社会保障项目的依据,以社会保障法律作为政府管理与监督社会保障事务的依据。不仅企业与个人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障义务或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权益,政府管理与监督社会保障事务亦必须依法行政而不能越权行事。

3. 如何看待经济学与经济学家对社会保障政策选择的影响?

【答案】现代社会保障在理论研究与具体制度安排方面受经济学与经济学家的影响都是前所未有的。这一方面是日益健全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动用的经济资源构成了经济领域中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越来越需要有雄厚的经济基础与越来越合理的经济政策; 另一方面也是社会保障的发展亦对经济发展与经济政策等的影响日益重大。

(1)经济学对社会保障的理论贡献

①中外社会保障发展实践进程已经揭示出,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其实是一种社会价值的选择,而经济学中的选择理论则充当着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理论基础。

②经济学对社会保障的第一个特别重要的基础性贡献,在于为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实践的发展提供了具体的理论方法。

③经济学对社会保障的第三个理论贡献,是经济学特有的视角为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与政策选择提供了有价值的思维方式,并能够确保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选择从空想主义进化到理性发展阶段。

(2)为何经济学或者经济学家对社会保障产生重大影响

不能简单地看成是经济学者对社会保障给予了空前的重视而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己在客观上越来越大地影响到了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所致。当社会保障实践活动规模很小的时候,它只不过是政论家、神学家与慈善家关注的问题; 而当社会保障变成一种国家制度安排并在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时,经济学界的关注就日益显得至关重要了。

(3)客观评价经济学或经济学家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

在充分肯定经济学是现代社会保障理论及政策实践的重要理论基石,以及经济学所揭示的普遍原理与方法对社会保障有特别重要的指导意义的同时,还应当认识到,经济学无法完全包容社会保障理论,因为二者的研究对象、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并不相同,从而绝对不是社会保障的全部理论基础。

综上所述在强调重视经济学的重要基础地位的同时,不能用经济学替代社会保障理论,社会保障理论也不能简单地被视为经济学的分支。否则,就会忽略社会的、政治的乃至历史文化、民族传统等因素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深刻影响,进而将经济效率问题绝对化,这绝非是社会保障理性而合理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