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财经大学030100法学知识产权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机械表演权
【答案】机械表演权,是指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以及饭店、酒吧、歌舞厅、机场、车站等使用录音制品的行为。其商业性使用人除了要向著作权人、表演者支付费用外,还应向录音制品的制作人支付相应的使用费。我国《著作权法》没有规定录音制品的机械表演权,但这是各国著作权法的大势所趋,也是国际公约的要求。
2. 单一性原则
【答案】单一性原则,又称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对于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和实用新型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称为合案申请,但是应当符合同一发明目的,并具有相同的技术效果。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审查认为专利申请不符合单一性原则时,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其专利申请分案,即分为几个申请。分案申请保留原申请日,可以修改,但小得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3. 服务商标
【答案】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服务商标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如用于宾馆业的“香格里拉”标记,用于快餐业的“麦当劳”、“肯德基”标记。服务商标是第三产业迅速发展的产物,早在1883年缔结的《巴黎公约》中就写进了保护服务标记的内容,但当时却没有把它放在与商品商标等同的位置,未要求成员国必须给服务标记以注册保护。所以,成员国国内法对于服务标记是可以自由确定保护方式的
4. 专利权客体
【答案】专利权客体,又称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能取得专利权,可以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因此,专利权的客体应该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5. 署名权与姓名权
【答案】(1)概念
署名权,即为表明作者身份而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就是在作品上签署作者的姓名或者名称,署名的法律意义在于表明作者身份,确认作品是由作者创作的事实,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就是作者。署名权是作者最基本、最重要的人身权利,处于《著作权法》的严格保护之下。
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获得姓名并从中受益的人格权,同健康权、生命权、肖像权、自由权并列,且同属《民法通则》的保护范畴。
(2)二者的联系
署名权是作者姓名权在著作权法上的反映,一般来说,侵犯了署名权的一定侵犯了作者的姓名权,而侵犯作者姓名权的则不一定侵犯其署名权。
(3)二者的区别
①两权利受不同法律保护。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获得姓名并从中受益的人格权,属《民法通则》的保护范畴。署名权是指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②两个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姓名权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 署名权是作者拥有的在其作品上表明身份的权利,署名权的拥有者是创作完成作品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始十作品完成之时。
③两权利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不同。姓名权包括姓名的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和姓名变更权; 署名权的权利内容包括: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决定权、资格权、维持权。
④侵害两权利的行为模式不同。姓名权的侵权模式主要有干涉、盗用、假冒等; 署名权的侵权模式则是假冒他人署名,即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署他人之名的行为; 发表未署作者姓名的作品,即发表作品时未署或者漏署作者姓名。
6. 新颖性
【答案】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新颖性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简答题
7. 简述《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划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答案】(1)《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简称“WIPO 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同盟的国际局与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同盟的国际局的51个国家于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会议将两国际机构合并,签订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该公约于1970年4月26日正式生效。根据公约成立的政府间国际机构,定名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英文简称WIPO 。
(2)《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包括:
①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②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③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
④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
⑤关十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
⑥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
⑦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⑧其他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公约的实质性条款规定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各项问题,包括该组织的宗旨、职权、组织机构、总部及财务问题。公约规定,对本公约不允许有保留。
8. 简述强制许可制度。
【答案】(1)强制许可的概念
“强制许可”是由一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在未经专利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也称“非自愿许可”
(2)申请强制许可的条件
①专利权人不履行实施义务的强制许可
这里申请强制许可要求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才能授予:
a. 请求人必须具备生产、制造、销售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基本条件;
b. 专利权人没有实施或者没有充分实施该专利且无正当理由;
c. 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的时间之后才可以提出强制许可请求;
d. 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②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下的强制许可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③依存专利的强制许可
我国《专利法》中依存专利强制许可的条件是:
a. 前后两个发明创造是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b. 在后发明创造同在前发明创造相比,具有显著经济意义和重大技术进步,而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
c. 强制许可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专利权人的申请而给子;
d. 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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