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612马克思主义哲学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客体非对象化
【答案】客体非对象化,指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对象化的形式,变成主体的一部分。在生产实践中,主体一方面通过物质和能量的输出改变着客体,同时也需要把一部分客体作为直接的生活资料加以消费,或者把物质工具作为自己身体器官的延长包括在主体的生命活动之中。这些都是客体向主体的渗透和转化,即客体主体化。实际上,人通过改造对象的活动消化精神产品,使之转化为主体意识的一部分,也是客体非对象化,即客体主体化的表现。
2. 社会的经济结构
【答案】社会的经济结构是指与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它决定社会的政治结构和观念结构。社会经济结构的内容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以人与自然之间的现实关系为基础的,生产力就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现实关系。所以,社会经济结构就是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
3. 真理
【答案】(1)真理的含义:“真理”是一个认识论概念,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人的认识是一种复杂的精神活动,能够产生正确和错误两种不同的结果,即真理和谬误。
(2)真理的特性:事物的本性通过其特性体现出来。真理的特性在于其客观性、绝对性、相对性和具体性。全面把握真理的特性,就是从整体上把握真理的本性。
①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因此真理也被称为客观真理,这是真理之所以为真理的首要条件。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主要是指在真理性的认识中包含着不以人和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一切科学的定律、学说、理论之所以是真理,只是因为它们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符合。真理当中不能含有同客观实际相违背的主观成分。
②关于真理的绝对性或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第一,任何真理都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的符合,都包含有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性的局限,都不能被推翻,否则就不成其为真理。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了客观真理,也就
是承认了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第二,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世界的可知性,承认人能够获得关于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
③真理的具体性指的是具体的主观和客观在具体的条件和范围内的一致。仟何真理都有自己特定的对象、范围和条件,如果超出这些具体规定,真理就会变成错误。具体的真理不是片面的,而是全面的。在人的认识中,应当尽可能地把握住对象的一切方面及其相互关系,这是达到真理的必要条件。但这种全面性并不在于一切方面和细节毫无遗漏的罗列,而在于它们的本质的综合,即把握对象一切方面的总和。
4. 自在世界
【答案】自在世界又称天然自然,这一概念包含着两重含义:
①自在世界是人类世界产生之前的自然界。在人类社会产生前,客观的自然界早就独立地存在和发展着了,这是人类世界产生前的先在世界。
②自在世界又是人类活动尚未深入到的自然界。自然界在广度上和深度上都是无限的,永远存在着人类活动尚未达到的部分,即尚未被人化的部分,世界的这一部分仍然属于自在世界。
5. 物质
【答案】物质指在人们的意识之外独立存在又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列宁指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有着无限多样的形态,无穷的变化发展,但归根结底都是客观实在的外在表现,都是物质的外在表现。
二、简答题
6. 怎样理解辩证法与认识论的一致性?
【答案】辩证法与认识论具有一致性。在一定意义上说,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列宁指出:“辩证法,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同样也根据黑格尔的看法,其本身包括现在称之为认识论的内容。”“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具体表现在:
(1)辩证法为科学的认识论奠定了前提和出发点。唯物辩证法揭不出认识对象的客观的、辩证的性质,揭示出认识发生和发展的社会形式和机制,从而为科学认识论的确立奠定了前提和出发点。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理论,但不能就认识本身来研究认识,必须把认识同认识的对象、社会发展以及实践的发展联系起来加以研究。离开了唯物辩证法对认识基础、认识对象、认识动力的揭示,认识论就没有自己存在的基础。
(2)辩证法的规律贯穿于认识的全过程。辩证法是人类认识本身所固有的。人的认识是物质世界辩证发展的产物和反映,因此,认识的本性必然同物质世界的辩证本性相一致。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一般规律,同样也是认识发展的规律。认识论所阐明的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认识和实
践、感性和理性、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等一系列关系,无不都是辩证法的规律,特别是对立统一规律的表现。所以,辩证法又是认识论的基本内容。离开了辩证法,人们就无法全面把握认识论的内容。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之一,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而把辩证法贯彻于反映论和认识的过程,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标志之一。
(3)辩证法作为一门科学也离不开认识论。唯物辩证法的真理性和力量只有用认识发展的全部历史才能证明。辩证法既然贯穿于人类认识的全过程,既然是人的认识所固有的,那么,它的内容的丰富性,它的正确性和生命力,就必须由全部人类的实践史、科学史、认识史来检验。离开了认识论所揭示的人类认识的历史,辩证法作为一门科学就不能确立和证实,同时,辩证法的发展及其新范畴的产生,也必须由新的认识来不断丰富和补充。以辩证法的现代发展为例,它总是要以新的认识成果,诸如系统与要素、结构与功能、有序与无序等认识成果不断丰富自己的内容。
7. 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核心?
【答案】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核心的原因主要包括: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特别是揭示了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
在唯物辩证法看来,联系的根本内容就在于相互区别、相互排斥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没有排斥就没有任何联系。同时,辩证法还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
(2)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关键。
辩证法的诸对范畴,在本质上无一不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质量互变规律揭示的是质和量、质变和量变的对立统一关系;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的是肯定和否定、继承和发展、回复和前进的对立统一关系。对立统一规律内在地把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联结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从而成为贯穿辩证法的中心线索。
(3)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最根本的方法。
人们形成一定的世界观后,就会依此观察、思考和解释各种事物和现象,世界观也就成为指导人的认识和解决各种问题的基本原则。作为世界观,唯物辩证法就是关于世界的矛盾观。所以,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转化为认识方法,根本的就是矛盾分析方法。
8. 简述肯定和否定及其辩证关系。
【答案】(1)肯定和否定的含义
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或两种因素。肯定方面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为它自身而不是他物的方面; 否定的方面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即破坏现存事物使它转化为他物的方面。
(2)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肯定与否定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具体表现为:
a. 肯定和否定是相互排斥的。在它们相互排斥的过程中,当肯定的方面处于优势时,事物保持其原有的性质和自身的存在; 一旦否定的方面在发展过程中取得了支配地位,就使事物转化到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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