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必备复习题库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法的实施与法的实现
【答案】(1)法的实施与法的实现的概念
①法律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法是一种社会规范,法在制定出来后实施前,只是一种书本上的法律,处在应然状态。法的实施,就是使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转变成为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的状态转到实然状态,由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
②法的实现是指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具体来说,就是法律规则、原则变成社会现实,权利得以实现,义务得以履行,责任得以兑现。
(2)法的实施与法的实现的关系
法的实施实际上是法的实现的中心环节和主体部分; 同时,他们二者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具体来说,法的实施和法的实现的区别表现为:
①法的实现比法的实施的范围更为广泛。法的实施是一种实际的活动过程; 法的实现则不仅包括这一过程,而且还包括这一活动所产生的结果。
②法的实施主要侧重于的法的执行、适用及遵守; 法的实现则不仅强调法的执行、适用及遵守,而且还特别强调法的监督和保障。
③法的实施既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负值; 法的实现则肯定是正值。
④法的实施是过程、手段,法的实现则是目的、结果。没有法的实施就不可能有法的实现,法的实施是法的实现的前提; 同样,没有法的实现,法的实施则丧失了实际意义,法的实现是法的实施的目的所在。
2. 法律职业
【答案】法律职业是指以律师、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从狭义上说,法律职业主要包括律师、法官、检察官三种具体的职业。从广义上说,法律职业,还可包括在立法机关、政府机关和企事业组织等从事法务工作的人员,也包括司法辅助人员。
3. 单行条例
【答案】单行条例是指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自治权制定的调整某一方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共同构成自治区的自治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依据。
4.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答案】依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为标准对法进行的分类,可以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成文
法是指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 因此又称制定法。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但又不具有成文形式的法,一般指习惯法。不成文法还包括同制定法相对应的判例法,即通过法院判决所确定的判例和先例,这些判例和先例对其后的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但它又不是以条文(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因此也是不成文法的主要形式之一。
5. 从旧兼从轻
【答案】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原则上,对其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一律不适用,除非新法处罚轻于旧法处罚。或者说,原则上否认法律的溯及力,但是,在新法处罚轻于旧法处罚的时候,肯定法律的溯及力。即“原则上禁止,例外时允许”。
6. 公法和私法
【答案】(i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传统的分类力一法。其划分的标准在于法所保护的利益是国家公益还是私人利益。凡保护国家或公共利益的法为公法,保护私人利益的法为私法。公法一般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私法一般划分为民法、商法等。随着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两者区别日益变小。
(2)公法与私法的区别在于:①从利益保护的重心来看,公法以维护公共利益即“公益”为主要目的,私法则以保护个人或私人利益即“私益”为依归。②从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对象来看,公法调整的是国家与公民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主要体现为政治关系、行政关系及诉讼关系等。私法调整私人之间的民商事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③公法以权力为轴心,严守“权力法定”的定律; 私法则以权利为核心,适用“权利推定”的逻辑。④公法奉行“国家或政府干预”的理念,私法遵循“意思自治”、“私法自治”的原则。
二、问答题
7. 如何理解法律演进的基本规律?
【答案】从世界各国法律演进的历史过程来看,法律演进体现出了如下一些基本规律:
(1)社会发展引导和促进法律演进,它们是决定和推动法律演进的最终力量。但法律演进与社会的整体发展又是相互适应的。一方面,法律演进由社会发展所驱动,是社会发展的结果。没有经济的发展、政治的发展和文化的发展,法律演进既无必要,也不可能。另一方面,法律演进对社会发展也起着引导、保障和推动作用。
(2)从技术的角度来看,法律演进体现为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及法律适用程序与技术从简单到复杂、从粗糙到精细、从感性到理性、从含混杂乱到明确和体系化、从单纯注重法律实体内容到特别注重法律程序对于法律实体内容的优先性、从单纯追求实质(实体)公正到特别追求形式(程序)公正,这样一个长期的、缓慢的发展过程。
(3)从法律内容及其价值蕴涵来看,法律演进体现为从特别注重法律义务附加的优先性到在价值蕴涵上以法律权利优先的法律权利义务的平衡配置,即法律演进在内容上体现为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的价值观念与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转型过程。
(4)法律在演进过程中,其根本的动力的确在于一个社会内部需求的增长、进化和发展,但也离不开外部环境因素的推动。法律演进既有社会自然进化的成分,又有社会理性建构的成分;
既有本土化的内容,又有国际化的影响。
(5)在形式上,法律演进体现为独立法律体系从自我确证的封闭式发展到互有差异的多元法律体系彼此交流与融合的开放式演进、发展过程。
(6)在具体途径上,法律演进体现为对于历时性的由本国历史形成的法律传统的自觉与不自觉的继承、对于共时性的其他国家和社会现存法律的借鉴或者移植以及立足于本国或本社会的现实需求的法律制度的创新或改革。
(7)在法律演进的推动力方面,宗教是一个绝对不能忽视的重要因素。在任何一个社会,宗教一一不仅仅是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世界性的大宗教,而且还有那些在某一个社会甚至该社会的小同区域具有影响的各种小的宗教或者宗教派别一一对于法律演进既具有宏观的又具有微观的、既具有明显的又具有潜在的、既具有消极的又具有积极的重要影响。
8. 法在哪些方面对秩序起着维护作用?
【答案】法对秩序起着重要的维护作用,主要表现在:
(1)维护阶级统治秩序
在阶级对抗社会中,最根本的冲突是阶级冲突,此种冲突在本质上是不可调和的,如果缺乏有力的控制手段,必然导致相互冲突的阶级以至整个社会在无谓的斗争中司归于尽。为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必须把阶级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内。法作为与国家相互联系的一种重要统治手段,对于建立和维护阶级统治秩序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①将统治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使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得到最大化的实现;
②把阶级冲突控制在统治秩序和社会存在所允许的范围内,从而保证阶级统治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把法律作为统治的权威手段,将阶级关系纳入秩序的范围,使阶级冲突和阶级斗争得到缓和,这是统治阶级长期统治经验积累的结果。法律权威的理想状态被称为法治,迄今为止,各发达国家在治理方式上己经经历了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2)维护权力运行秩序
无秩序无规则的权力运行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非常之大,而且极有可能损害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因此,建立和维护权力运行秩序不可忽视。法律在此过程中可起到重要作用,而且从历史的趋势看,这种重要性不断增强。法律是消灭专制主义、限制自由裁量、建立权力运行秩序的重要手段,其发挥作用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①明确公民的各项政治权利和自由,并加以有力的保障,确保国家政权的民主性质。
②法律要对国家权力系统的结构做出科学的安排,主要包括:规定各权力主体(各国家机关)之间的权限划分以及相互之间的合作、协调与制约关系,各权力主体内部的职权分配以及权力运行的程序机制等等。
(3)维护经济秩序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居主导地位,而交换的规模很小,所以法也主要集中在对于农业生产方面的关系进行调整。在进入商品经济阶段之后,社会生产力飞速发展,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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