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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708法学综合二(法理学基础、宪法、刑法)之宪法学考研强化模拟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制宪权与修宪权

【答案】(1)宪法制定权(简称制宪权)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修宪权是依据制宪权而产生的一种权力,可以理解为制度化的制宪权。

(2)制宪权与修宪权的关系如下:

①制宪权、修宪权是属于不同层次的权力形态。

②当一个国家通过国民投票决定宪法修改时,这种国民投票权也是一种源于制宪权的修改宪法行为,但不可能是原始的制宪权。

③有时制宪权与修宪权行使主体相同,但其行为的性质不同。

2. 行政机关

【答案】国家行政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行政权的国家机关,其基本特征在于执行和管理。在资本主义国家,国家机关的组织以“三权分立”原则为指导,国家行政权由行政机关掌管,行政机关肩负着广泛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在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3. 名义宪法与语义宪法

【答案】名义宪法是指宪法规范只是作为法的形式起作用,政治过程则不受宪法规范的制约即缺乏现实适应性的宪法。语义宪法是指在政治生活中可能得以运用,但往往被作为掌握权力的一种宣言手段或点缀物的宪法。

4. 人身自由

【答案】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包括肉体和精神)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广义的人身自由,除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外,还包括与人身自由相联系的人格尊严和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以及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和享受其他权利自山的先决条件。人身自山是公民最基本、最起码的权利。

5. 国家形式

【答案】国家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包括国家政权构成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政权构成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国家的结构形式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的组成关系。国家本质必定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而适当的国家形式

能够更充分地体现和维护国家本质。

6. 法治与宪政

【答案】(1)法治的内涵

①法治意味着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政治主张、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它包含一个国家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和法律制度由静态到动态的运行过程。

②法治在功能上表现为对专制权力的决然否定和对民主政治的完善和维护。

③法治在价值取向上意味着对正义的追求和对人人平等自由权利的保护。

④法治强调国家受宪法和法律的限制,政府权力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任何越出轨道滥用权力的行为都同宪法相抵触,与宪政的价值取向格格不入。

⑤法治的集中表现是法律至上、宪法至上。

(2)宪政的内涵

宪政又称“立宪政体”、“立宪主义”,是指公民、国家等宪法主体的宪法地位在实际生活中的实现过程或状态,一方面国家权力严格按照宪法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对国家进行有效的治理,另一方面,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的实现和保障。宪政的只个基本要素是:民主、法治和人权。其中,民主和法治都服务于相同的价值—保障人权,只是发挥功能的角度不同。

7. 首都

【答案】首都又称国都,是国家最高领导机构的所在地,通常也是国家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首都对内是一国的中心,对外是沟通各国关系的汇合点,所以具有国家象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8. 基本权利

【答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为实现自己必不可少的利益、主张或自由,从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资格或可能性。基本权利具有其自身的法律特性:①基本权利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②基本权利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必需的权利。③基本权利具有母体性,它能派生出公民的一般权利。④基本权利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它与人的公民资格不可分,与人的法律平等地位不可分,因而是“不证自明的权利”。基本权利的确认和保障是整个宪法价值体系的重要核心,其反映了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二、简答题

9. 如何监督人大代表? 如何保障选举依法进行?

【答案】(1)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应该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这是我国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与资本主义选举制度的重要区别。选举权和监督权是不可分割的。公民可以通过行使以下权利对人大代表进行监督: ①批评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主要是针对国家机关及

其公务活动中出现的缺点和错误进行批评。

②建议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自己的主张和看法的权利。

③申诉权是指公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有向有关机关申明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④控告权是指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指控和告发,要求予以处理和制裁的权利。

⑤检举权是指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揭发事实真相,要求依法处理的权利。

⑥对不能代表民意的人大代表可以请求罢免。

(2)中国的选举法律保障主要制度有:

①对选民名单的不同意见,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如经选举委员会处理决定而不服时,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最后判定。

②选举结果,包括选举有效、代表当选,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大主席团确定并予宣布。

③代表的资格由人大常委会设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乡、民族乡、镇为本级人大设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④对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比较单一制与联邦制两种国家结构形式的区别。

【答案】单一制是指国家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特别行政区等组成,各组成单位都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等)组成联盟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国家结构形式有下列区别:

(1)从法律制度上看,单一制国家只有一部宪法,有关国家权力的配置和国家机关的设置及相互关系均由该宪法予以规定。联邦制国家有多部宪法,除联邦宪法外,还有成员国或加盟国的宪法。

(2)从政权组织形式上看,单一制国家除有个别特别地方外,中央和地方均采用相同的政府体制,且一般只有一套政府体制。联邦制国家有多套政府体制。在联邦制国家,除联邦中央政府体制外,各成员国或加盟国还都有具有自己特色的政府体制。在联邦制国家,一般不要求成员国或加盟国与联邦政府体制相一致。

(3)在权力配置上,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权力来源于中央的授予,国家权力的重心在中央。在联邦制国家,联邦权力来源于成员国或加盟国的让与,一般由联邦宪法以列举的方式规定,剩余权力属成员国或加盟国。

(4)在国际关系中,单一制国家只有一个国际法主体,其地方一般不能作为国际法的主体参与国际关系。有些联邦国家在法律上允许成员国或加盟国作为完全的国际法主体参与国际关系,如前苏联的一些加盟共和国便具有这种资格。

(5)单一制国家的公民具有统一的国籍。联邦制国家,公民有双重国籍,即公民既是联邦的公民(一般在国际法上使用联邦公民资格),又是成员国或加盟国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