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708法学综合二(法理学基础、宪法、刑法)之法理学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法律发展有哪些影响?
【答案】经济全球化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外部环境,也是推动对外开放的外在动力。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己成为我国对外开放工作的重点之一。以对外开放为契机,经济全球化深刻地影响着国内经济、政治、法律的发展。
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法律发展的重要影响表现在:
(1)经济全球化要求我国积极加入多边或地区性的国际经济贸易条约和相关国际组织,为向世界开放市场和进入国际市场提供法律机制。
(2)经济全球化要求我国自觉处理好国内法与所参加的国际经济条约、国际惯例的协调和衔接问题。根据条约所规定的义务以及国际惯例,制定或修订国内的相关立法。
(3)经济全球化要求我国处理好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与捍卫国家主权的关系。我国在发展国际经济关系时,必须同时捍卫国家主权,绝不能使本国经济的发展受他国支配。
(4)经济全球化要求我国处理好法律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和法律符合本国国情之间的关系,即要处理好法律的国际化与民族化、全球化与地方化之间的关系。
2. 简述法与政治的关系。
【答案】法是国家阶级统治的工具,具有物质制约性和阶级意志性。统治阶级用立法的形式确定了国家行为的合法性。因此法与政治有着密切的联系,具体体现在:
(1)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离开了国家政权,法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托。在这个意义上,法与政治联系十分紧密,法的制定、适用、遵守和监督,就是政治活动或政治活动的结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法直接受政治的制约,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政治现实,就有什么样的法。法随着政治制度和政治现实的变化而变化,因此,政治优先于法,对法起导引作用。尽管不同的法律规范、不同的法律部门可能与政治的关系有亲疏之别,但作为一个体系,超然于政治之外的法是不可能存在的,特别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其实正是国内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变化的反映。
②历史和现实中的政治体制改革,几乎无一不是一种“变法”,即对法的立、改、废活动。当然,在社会稳定的政治结构中,法的变革只能是量上的变化。
③法需要政治权力作为基础,特别是它的推行有赖于政治权力的支持。通常法要服务于政治,
政治占有主导地位,这既是一个历史事实,也是一种现实要求。政治意识不等于法律意识,政治家可能会抛弃法律,不以法律的手段去解决政治问题,实行不讲法的政治,但法律家却不可能不关心政治。
(2)法对于政治的功能是不容抹杀的客观存在,但法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即承认法对于政治领域的功能,并不意味着可以在法与政治之间画上等号,比如,某些政治概念就不一定适宜作为法律概念,某些政治问题也是不能完全依靠法来解决的。
3. 如何认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
【答案】法的专门法律原则是法律生活本身相对独立的规律性的表现,是本来意义上的“法律原则”。这种原则受一般社会原则的支配,服务于一般社会原则,但又有相对的独立性。专门法律原则越符合一般社会原则的要求,越符合法律调整的规律性,就越能较好地服务于其经济基础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专门法律原则可概括如下:
(1)法治原则,即依法治国原则。要求有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而这种法律又被严格遵守。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是人类长期积累的合理、进步的法律原则,反映了法本身的规律性。任何人在同样条件下,权利、义务是平等的,既享受权利,也要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
(3)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和公正裁判原则。法院根据法律,通过特殊的法律程序,解决涉及公民、组织的权利和自由的争议问题。
(4)无罪推定原则。仟何人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之前不能被当作罪犯对待。它有利于查清事实真相,对于在审判工作中避免主观片面性,防止出入人罪,保证做到公正裁判具有重要意义。
(5)过错责任原则。这个原则的表述是:公民按照法律、根据主管机关(法院)的决定,对其有过错的不合法行为承担责任。
同时,专门法律原则又受社会经济、政治原则的制约的。
4. 在司法裁判中,法律原则有哪些功能?
【答案】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法律原则的作用是法律规则所不能替代的,在司法裁判中,它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为法律规则和概念提供基础或出发点,对法律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对理解法律规则也有指导意义,例如,无罪推定原则成为众多诉讼规则的出发点和基础。
(2)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许多法律原则可直接作为断案依据,这些原则的作用与规则无异。
(3)法律原则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以纠正严格执行实在法可能带来的不公。当某一案件的特殊事实导致适用原有规则不公正时,法律原则则可作为断案依据。
5. 简述法学实证研究方法的基本类型。
【答案】(1)实证研究方法释义
实证研究方法是在价值中立(价值祛除)的条件下,以对经验事实的观察为基础来建立和检验知识性命题的各种方法的总称。实证研究的方法的基本特点包括:
①价值中立,指在研究的过程中研究者不可以用自己特定的价值标准和主观好恶来影响资料和结论的取舍,从而保证研究的客观性。
②经验事实,指可以通过人们的直接观察或间接观察被发现的确定的事实因素。
(2)实证研究方法的基本类型
①社会调查方法。社会调查是法学进行实证研究的最基本的方法。其基本特点是研究者提出具体问题,拟订出研究方案,通过观察和实验采集资料和数据,在此基础上提出知识性的命题。
②历史研究方法。对法律进行历史的实证考察,可以使我们洞察某种法律现象在历史上是怎样产生的,在发展过程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的现状及其原因。
③比较研究方法,即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进行比较研究。自20世纪中期以来,法学中的比较研究方法越来越得到普遍的重视。
④逻辑分析方法:
a. 逻辑分析方法在法学领域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主要是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法律规则本身就是一个由各种概念所构成并具有严谨逻辑结构的判断和命题;
第二,由众多规则所构成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是一个具有逻辑一致性的有机整体;
第三,适用法律规则解决个案纠纷时,只有严格遵循法律本身的内在逻辑推导出裁判结论,才有可能说服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相信法律和司法公正。
b. 法学研究中的逻辑分析主要在四个层次上被使用。第一个层次是法律概念与法律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二个层次是法律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三个层次是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四个层次是法律原则之间的逻辑联系。
⑤语义分析方法,是通过分析语言的要素、句法、语境来揭示词和语句意义的研究方法。
6. 如何认识和理解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质?
【答案】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质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基础素质,二是法律素质或法律职业素质。
(1)基础素质
①思想素质。法律人才必须具备的思想素质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宗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每一位成员,无论其从事的具体法律事务有何不同,都应当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制定和实施法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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