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摘 要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作为教育大省,陕西具有得天独厚的教育资源,为陕西民办高等院校不论是在办学规模还是办学层次上,长期保持全国的领先地位提供了各类优质的教育保障。作为对公办高等教育的一种补充,当然在其发展过程中也不免存在诸多问题和矛盾,例如,如何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院校内部运行机制?如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如何推动和促进民办高等院校可持续性的良性发展等一系列的问题,面临困难与挑战,建立、完善陕西民办高等院校的治理结构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途径。本文以经济学、管理学理论为基础,结合教育学的视角和多年民办高等院校工作经验,对完善陕西民办高等院校治理结构的合理路径进行研究。
本文共分五章进行问题的阐述与研究。
第一章导论。就撰写本文的目的、意义、内容、思路、研究方法做了详细的说明。
第二章相关理论综述。对目前国内、省内外的相关研究作了较为全面的综述,并从治理的核心概念入手,就治理和治理结构以及相关理论基础进行较为详细的阐述。
第三章对陕西民办高等院校的总体状况做了分析。介绍了全国和陕西民办高等院校的发展现状,陕西民办高等院校的特性,并详细阐述了非营利组织法人和营利组织法人治理的异同。
第四章对陕西民办高等院校发展历程的各个阶段及其治理结构特征进行论述。将其发展分为: 开创期,发展期,评估期。同时对这三个阶段的治理结构演变、特征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概括性的总结。提出未来陕西民办高等院校治理结构的核心内容应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这一框架内,决策、执行、监督三方制衡,即以出资人为代表的理事会、董事会,以校(院)长为代表的校务委员会和监事会三者各行其职,相互制约。
第五章为完善陕西民办高等院校治理结构的现实路径。提出明晰产权是完善陕西民办高等院校治理结构基础,联系我国和陕西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分析了内部治理中激励、监督和决策等问题及其对学校内部组织结构的要求,同时树立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念。对完善陕西民办高等院校治理结构提出了措施和对策建议。
本文认为,在陕西省2011年底出台《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的背景下,通过政府职能的转变,即从微观层面的干预到宏观规制的转型,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实施细则的落实,明晰产权,完善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采取“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治理理论模式,将不断发展巩固陕西民办高等院校在全国的群体优势,进而对全国民办高等院校的发展起到积极地推动和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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