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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甲企业欠乙、丙企业货款未还,以自有房屋分别抵押与乙、丙两企业,并先后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乙企业的抵押权登记在先,丙企业的抵押权登记在后。后乙企业兼并甲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 乙企业对甲企业享有的抵押权因混同而消灭
B . 乙企业对甲企业享有的抵押权不因混同而消灭
C . 乙企业因混同而使抵押权消灭,故该房屋由丙企业行使抵押权
D . 乙企业不因混同而使抵押权消灭,但其抵押权不能对抗丙企业的抵押权

小强是一个智力超常的12岁儿童作家,作品颇多。一日小强的父亲甲发现某出版社乙擅自出版了包含了小强的作品的书籍,认为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乙不构成侵权,小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取得这一权利。 乙构成侵权,小强写作的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依法有效。 乙构成侵权,小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写作属于行为能力范围而依法有效。 乙构成侵权,小强写作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属于行为能力的调整范围。 下列关于抵押物拍卖所得价金的清偿顺序,说法正确的是(  )。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主债权的利息。 主债权的利息;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 主债权;主债权的利息;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共有人对共有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时,一般应按(  )处理。 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 个人所有。 公共所有。 李某将一台磨面机卖予高某,双方订立了买卖合同,约定10日后交付。10日期满,李某由于某磨面工作未完成而与高某订立协议,由李某继续使用该磨面机直至磨面工作完成。此后某日,李某处洪水暴发,冲走该机器,为下游方某所获,卖给善意第三人刘某,并已经交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由于机器并未实际交付,李某对机器享有所有权。 刘某是善意第三人,当然无条件地对机器享有所有权。 李某有权向刘某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李某无权向刘某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高某有权向刘某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田某、常某是夫妻,共同出资50万元,田某、常某的朋友赵某出资25万元,三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出租使用。3年以后,三人打算出卖此房,最后一个承租人搬出后,三人打算装修一下再出卖,但是在装修前,某日刮大风,房子的一块窗户玻璃由于老化,被大风吹落,砸伤了行人王甲,共花去医疗费2400元,同时请了三人的好朋友白某修缮窗户,又花去了300元。关于本案,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关于房屋的所有权关系,是田某、常某共同共有房屋2/3的所有权,田某、常某二人与赵某按照2:1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所有权。 对于王甲的医疗费,田某、常某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内部田某与常某承担1600元,赵某承担800元。 对于修缮费用,田某、常某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内部田某与常某承担200元,赵某承担100元。 赵某可以自由转让自己的房屋所有权份额,而田某、常某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转让。 甲企业欠乙、丙企业货款未还,以自有房屋分别抵押与乙、丙两企业,并先后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乙企业的抵押权登记在先,丙企业的抵押权登记在后。后乙企业兼并甲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B[解析]根据《物权法》第l79条的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的总称。当只有一个抵押权存在时,当抵押权人成为所有权人时,抵押权消灭;当多个抵押权并存时,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人成为所有人时,抵押权不消灭可以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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