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851法学专业理论之《经济法》考研强化班模拟试题及答案
● 摘要
一、简答题
1. 资源税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案】(1)资源税法的概念
资源税法,是指调整以从事资源开发、因资源条件差异形成的级差收入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关系的法。主要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2)资源税法的内容
①资源税法
资源税,是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矿产和盐资源,以其级差收入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征税客体为:原油; 天然气; 煤炭; 其他非金属矿产品; 黑色金属矿原矿; 有色金属矿原矿; 盐。 资源税采取定额税率,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纳税产品的资源状况,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②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占用土地的级差收入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的生产用地等依法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③耕地占用税法
耕地占用税,是指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占用耕地面积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此税的目的是限制盲目占用耕地。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及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为纳税人。
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经批准征用耕地用作部队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等用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
航道占用耕地,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 简述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
【答案】国际海洋法法庭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司法机构,法庭设在德国的汉堡。法庭对向其提交的一切争端或申请,以及将管辖权授予法庭的任何其他国际协定中具体规定的一切申请有管辖权。同时,在特定情况下,法庭对国家以外的某些特定的实体,包括国际组织开放,还可以对非公约缔约国开放。法庭可适用的法律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其他与公约不相抵触的国际法规则。法庭的程序规则和判决的效力基本上类似于国际法院。
3. 简述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
【答案】(1)不正当有奖销售的概念
不正当有奖销售,又称不正当奖售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而进行的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有奖销售是经营者的一种促销手段,正当的有奖销售,法律是允许的; 而不正当的有奖销售,不仅会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而且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危害公序良俗。因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加以禁止。
(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
不正当有奖销售主要有三种类型,即欺诈式的有奖销售、不当推销的有奖销售和高额抽奖式的有奖销售。具体表现形式:
①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②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③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此外,立法应当对实践中存在的非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行为作适当限制。
4. 什么是价格听证制度?
【答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是指定价机关依法制定或者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过程中,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活动。价格听证制度的特征包括:
(1)政府组织。价格听证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
(2)听证人的特殊要求。听证会设3名至5名听证人,听证人是代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专门听取听证会意见的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部分听证人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社会知名人士担任;
(3)听证参与人的特殊要求。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等人员组成,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2/5。听证会可以一次举行,也可以分次举行。
5. 简述经济法产生发展的历史。
【答案】(1)19世纪末第二次产业革命完成后,出现了垄断对自由竞争的妨碍,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忧虑和不满。于是,要求国家出面干涉,颁布反垄断和限制竟争法的呼声日益高涨。
(2)1890年美国国会出台了《反对不法限制和垄断,保护交易和通商的法律》(即《谢尔曼
法》),1914年又颁布了《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这是经济法独立的先声,也是现代经济法最早的法律表现形式。但是美国的经济立法仅限于反垄断和限制竞争领域,而且也不注重从法理上对法的体系构成加以区分,所以在当时对其他国家的影响并不大。
(3)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以经济法名称颁布法律、法规,并确认经济法是法学领域中一个新范畴的国家。其对经济法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和发展影响最大。德国的立宪会议首先通过了《魏玛宪法》,并根据这个宪法的精神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政府干预经济的法律、法规。
(4)资本主义社会所奉行的自由放任主义的弊端,以及生产社会化同无政府状态的矛盾,使得许多国家的经济面临崩溃。于是,资本主义国家开始思考并转而对国民经济逐渐进行更为全面的总体性调节,特点表现为:
①实行资本主义的国有化,国家垄断主义出现并得到发展,国家开始以资本所有者的身份直接参与生产经营领域的活动。
②国家经济职能的全面强化,运用包括财政分配和经济计划在内的多种手段,对经济进行全面的、综合性和经常性的调节。最典型的就是美国的“罗斯福新政”,“新政”主要的手段就是国家干预。
(5)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各国为恢复战后经济,在经济体制上实现了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国家干预之下的市场经济,在立法上则是体现国家干预特征的经济立法内容和领域的大大扩展。二战后,经济法得到了更为全面的发展和完善。
(6)从历史上看,经济法从产生到确立,最直接、最明显的动因是战争和经济危机。而经济法的全面发展则是以现代市场经济为基础的。
①现代战争是需要动员国内所有经济力量的总体战,因此,凡是准备或进行战争的国家都必然需要制定大量的战时经济法。对经济实行全面控制,从而形成战时经济体制。
②经济危机的发生是各国迫不得已加强经济干预的又一重要原因。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经济带有规律性的现象。经济危机只有依靠外部力量的作用,即是政府强有力的干预措施。因此,经济危机的发生迫使资本卞义国家对经济生活采取了大量的干预措施,危机对策中的经济法也就随之出现。
③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而资源配置的目的是解决有限资源与无限需求之间的矛盾。自由市场经济为现代市场经济所代替,市场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对资源进行配置。反映在法律上就是经济法对私法领域的干预,这就使经济法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与发展成为必然。
二、论述题
6. 1992年后,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概念有哪5种代表性的表述,请试给“经济法”下一个你认为科学的定义。
【答案】(1)1992年后,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概念有5种代表性的表述:
①以杨紫恒为代表的“国家协调经济法论”,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种经济关系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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