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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342农业知识综合四[专业硕士]之农业经济学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摘要

一、简答题

1. 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农业现代化有哪些基本特征?

【答案】农业现代化是指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是现代集约化农业和高度商品化农业相统一的发展过程。

(1)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内涵

①农业现代化是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

农业现代化必须具体两个方面的内容:

a. 农业现代化是从直观经验和手工工具为基础的传统农业转变为以现代科学技术、生产资料和经营管理方法为基础的农业过程;

b. 农业现代化是从自给自足农业向商品农业转变和商品农业大发展的过程。

②农业现代化是农业减负和保护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

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过程,是国家农业发展战略转变的过程,特别是农业保护程度不断提高完善并走向科学化的过程。

(2)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特征

①农业现代化实现过程的动态性

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的转变是一个长期动态变化的过程。

②农业现代化内容的广泛性

农业现代化建设不仅仅是农业生产过程的现代化,而且包括农业生产手段、农业产出水平和农业调控机制实现现代化:农业现代化不仅要求农业内部各主要环节实现现代化,也要体现在农民生活、农村社会和环境建设等支撑环境实现现代化。

③农业现代化的地域性和阶段性

农业现代化的地域性,是指农业现代化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存在差异。中国地域辽阔,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差别巨大,各地农业现代化的必须充分考虑本地的自然经济特点。

④农业现代化的历史继承性

农业现代化是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过程,现代农业作为对传统农业扬弃的产物,具有深刻的历史继承性。农业现代化的内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增加新的理念和内容,但不是对传统农业的全面否定。

2. 你认为该如何改造传统农业?

【答案】改造传统农业的途径主要包括:

(1)构建市场经济制度

市场是农民配置农业资源的基础,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离不开政府对传统农业的宏观调控。政府制定有效的市场经济制度、向农民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和加强市场的设施建设将会更加有利于市场作用的发挥,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2)建立有效的农业微观经济组织制度

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需要构建农业合作社、公司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但不能否定农业的家庭经营,必须建立在农业家庭经营的基础之上。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逐渐具备了实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因而土地政策将从公平优先转变为效率优先,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仍然是建立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之上,辅之以更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3)提高农业技术进步水平

传统农业改造过程中的农业技术进步要特别注意技术选择。要素稀缺导致要素价格变化,要素价格的变化导致技术进步的变化,实现廉价的投入品对昂贵的投入品的必要替代。适应传统农业转变的政府农业科研与推广体系的建立,农业适用技术的提供是十分必要的。

(4)加强农民人力资本投资

农民如何有效地利用新的农业生产要素,涉及到农民接受新要素的条件、时机和学习能力等。 学习新知识的途径有:

①通过沿用己久的方式在试验或错误中去学习;

②通过生产新要素的企业或农业技术推广站这样的政府机构或农民自己进行培训而学习; ③通过教育学习,这是一种长期有效的方法,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

3. 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如何保护承包经营权?

【答案】(1)承包的原则

①承包权利的平等性

在按照国家法律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土地承包政策的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不得因性别、宗族、宗教信仰的不同受到歧视或不平等待遇。

②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家庭承包必须尊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意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协商,做到公平合理,保护每一个成员的利益。

③承包方案应当经大部分成员同意

分别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④承包程序合法

公正、合法的承包程序是承包工作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保证,承包过程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简化、改变法定程序。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①关于承包地收回的规定

a. 承包地收回的总体原则

法律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b. 承包方迁入城镇或者城市的处理方式

对于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对于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需交回十地。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c. 承包方的投入补偿权

在承包方依法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对承包方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十地生产能力的,发包方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②关于承包地调整的规定

a. 承包地调整的原则原则上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当遇到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形时,有可能导致承包方的承包地无法再进行生产。

b. 不同承包地的调整

机动地是指发包方在发包土地时,预先留出的不作为承包地的土地。根据法律进行。

由于户口迁移原因承包方可自愿交回或者是发包方依法收回土地。

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或自愿交回的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c. 承包地交回的处理方式

承包方交回承包地须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如果发包方认为必要,发包方还是可以将土地发包给放弃土地经营权的农户的。

d. 妇女在承包地收回过程中权利的规定

丈夫家所在的村也应尽量解决嫁入妇女的土地承包问题。如果村集体没有机动地或者其他剩余耕地分配给嫁入妇女,则根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妇女原居住地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 承包权和承包收益的继承

对于耕地和草地,承包家庭中的成员某个或部分死亡的,土地继续由其家庭其他成员承包经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中止,土地由发包方收回。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按照承包法的规定由继承人继承。

对于林地,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