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综合一2007年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 摘要
北京师范大学
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法学综合一(法理、民法、宪法)
一、名词解释(5分每题共20分)
1、司法解释
2、立法体制
3、民事责任竞合
4、民族自治权
二、判断正误简要说明理由(每题2分共20分)
1、法律汇编可以改变原有法律,法律编纂则不可以。
2、人身可以作为法律关系客体。
3、马克思法学认为法律是公共意志的体现。
4、宪法规定非公有制经济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补充。
5、州自治条例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6、不成文宪法国家宪法要比其他法律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7、意思表示真实法律行为就有效。
8、一物一权是指一物只能有一个物权。
9、有限责任是指法人承担责任受到限制。
10、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概念。
三、简答(每题10分共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