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随着民主社会的深入发展,公民不再被动地听从于地方政府。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对公民的需求和利益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甚至违反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官民双方之间的矛盾愈演愈激烈。在得不到公民认可的情况下,公民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关系就不断走失。
长期以来,公民政治权利和自我意识的增长使公民对政府的不满意度持续上升,维权抗争就成为近年来公民自卫的主要手段。地方政府的失信行为,验证了地方政府的回应程度和执政水平。公民的理性批判或其质疑状况并不可怕,地方政府一定要有勇气和信心做出积极的回应,这也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拥有权力就必须为权力效劳。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所引发的信任缺失,也将直接影响着社会行为规范的变化。所以,地方政府必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任何华而不实的做法都将失去公民的信任。
地方政府要明白自身的信任度不会绝对地上升,公民的怀疑也不会绝对地消除。地方政府要提高自身的信任度,就必须把公民的需求和利益放在第一位。公民对地方政府的质疑和批判,将促使地方政府在今后的改革进程中更加重视某些领域的服务。地方政府在公共治理过程中,要认真反省自身失信的因素,以科学可行的手段来保障公民的利益得到有效实现。地方政府必须努力构建积极的官民关系,减少公民的反感和质疑,从而提升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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