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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渤海大学政治与历史学院623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考研冲刺密押题

  摘要

一、简答题

1. 整体和部分是怎样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好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答案】(1)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①整体和部分相互依存。一方面,部分离不开整体,离开整体的部分就失去原来的意义,另一方面,整体是由部分组成的,离开部分就不存在整体。

②整体和部分相互作用。一方面,各个部分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可以反作用于整体,部分的变化也会影响整体的变化,另一方面,整体对部分起支配、决定作用,协调各部分向着统一的方向发展。

③整体不是各个部分的简单相加,而是按一定联系或关系结合在一起的,整体不等于部分的总和,优化的系统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

(2)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处理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正确处理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就需要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着眼于整体,局部服从整体,反对片面强调局部、以局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的个体主义和分散主义。同时还要考虑和照顾到局部,承认局部的相对独立性和一定的重要作用,反对片面强调整体利益,抹煞局部利益的绝对的整体主义。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要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立足整体,才能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胜利。

2. 简述社会革命和社会改革的区别。

【答案】社会革命与社会改革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对对应范畴,它们都是为了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从而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运动形式。同时,二者之间又有明显的区别。

(1)社会革命是人类社会的根本质变,是用新的进步的社会制度代替旧的落后的社会制度; 社会改革则是同一社会制度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是对该社会制度的社会体制某种程度的调整,不改变该社会制度的根本性质。

(2)社会革命是由被统治阶级发动的,目的是推翻反动统治阶级的国家政权,建立新的革命阶级的政权; 社会改革则是由统治阶级或统治阶级内部的某种社会势力、社会集团发动的,目的是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因此,社会革命一般是由下层群众首先发动的,而社会改革则是自上而下展开的。

(3)社会革命就其一般规律而言,往往要通过武装斗争、暴力革命的形式,实现国家政权的转移; 社会改革虽然也要付出代价,甚至流血和牺牲,但一般说来,不需要采取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和暴力冲突的形式。

3. 为什么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答案】新事物必然会战胜表面上强大的旧事物,这是由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决定的。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主要表现在:

(1)新事物能迅速成长壮大,最终战胜旧事物。因为新事物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而旧事物则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丧失了其存在的必然性。

(2)新事物优越于旧事物,新事物具有旧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因为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腹中产生的,它克服了旧事物中一切消极的、腐朽的东西,吸收了旧事物中一切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并增添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富有生命力的新内容。

(3)在社会领域中,新事物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所以它必然战胜旧事物。

综上所述,新事物不可战胜的原理要求我们善于识别新事物,正确把握事物发展的趋势,保护支持新事物的成长壮大,而对旧事物也要注意识别。

4. 唯物辩证法的精髓是什么?

【答案】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精髓。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是指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动力及其实在的过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联系的根本内容就是不同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不同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发展的根本动力就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发展的结果意味着一事物变为另一事物。对立统一规律是人的实践活动所固有的。实践活动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统一,是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对立统一。只有把联系的本质理解为一种矛盾的关系,把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双力看作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我们才能理解和说明客观事物是由于自身的矛盾本性而自我运动的,才能理解和说明人的活动是由于自身的矛盾本性而自我发展的。

(2)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

作为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都是从不同侧面、不同层次说明联系与发展的,而对立统一规律则揭示了联系与发展的本质,因此,它必然贯穿并体现在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作为辩证法的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把握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3)矛盾分析法是认识的根本方法。

辩证法是人的认识活动所固有的。认识活动中的主体与客体、感性与理性、具体与抽象、个

别与一般等关系,都是对立统一关系。辩证法的理论体系就是要以概念的矛盾运动去反映、表达“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运动,因而矛盾分析法作为人们认识活动中的根本方法,提供给人们理解现存事物及其运动的钥匙。对命统一规律从根本上决定着新事物的不断产生与旧事物的不断灭亡。

(4)辩证法具有批判性和革命性。对立统一规律从根本上决定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决定着事物从肯定自身到否定自身,推动着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灭亡。在实践活动中,人以一种辩证否定的方式促使着事物的不断发展。人对世界的这种否定性的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体现,是一种最深刻、最复杂的矛盾关系,它本身就构成、包含并体现着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因此,以对立统一规律为实质的唯物辩证法本身必然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5. 意识形态对社会的作用

【答案】(1)意识形态

①基本内涵

意识形态是指反映经济形态和政治形态以及一定阶级或社会集团利益和要求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把意识形态作为与经济形态、政治形态相对应的范畴。意识形态一词是法国哲学家特拉西在19世纪初首先使用的,其意是揭示人们的偏见和倾向根源的“关于观念的科学”。在现代西方思想学术界,意识形态被定义为一种由特定社会集团使用来解释世界的概念框架,是一种“世俗的宗教”。

②分类

“意识形态”是指观念形态的文化,主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几个方面,但不包括科学。各种意识形态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构成了观念形态文化的整体,形成了强大的精神力量,从而支配人们的行动。

(2)意识形态对社会的作用

①意识形态与阶级、阶级斗争

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即是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在特定阶级或社会集团的利益制约下的人类精神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因而它必然与阶级和阶级斗争共存,并且构成阶级和阶级斗争存在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反映经济基础的思想上层建筑,它必然要在自身之中把经济基础以及政治上层建筑领域的阶级斗争表现出来。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其意识形态也必然居于统治的地位,被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便往往只能居于被压抑的地位。

②意识形态对社会的双重作用

进步的、符合历史和时代发展要求的意识形态能够推动社会健康快速的发展,而落后的、违背历史时代潮流的意识形态则会阻碍一个社会的发展。

意识形态一般与特定的社会集团相关,所以它对十事物的说明或解释总是受制约十特定社会集团的利益,以服务于这种利益为最高准绳。思想上层建筑作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不同于各个社会成员的个人意识的简单加和,而是一种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了的社会意识。由于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