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623中国通史之中国古代史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三国志》
【答案】《三国志》是一部记载魏、蜀、吴三国鼎立时期的纪传体国别史。其中,《魏书》20卷,《蜀书》15卷,《吴书》20卷,共65卷。作者是西晋陈寿。《三国志》记载了自东汉末黄巾起义至西晋灭吴的近百年历史。选材精审,文辞简洁。但因过于简略,时有脱漏。刘宋裴松之作《三国志注》,引书达140多种,与原书具有同样的价值。
2. 考成法
【答案】考成法是指明中期张居正改革时推行的整顿吏治的措施。该法规定,①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属官员应办的事情定立期限,并分别登记在三本账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作底册,另一本送六科,最后一本呈内阁;②六部和都察院按账簿登记,逐月进行检查。对所属官员承办的事情,每完成一件须登出一件,反之必须如实申报,否则以违罪处罚;六科亦可根据账簿登记,要求六部每半年上报一次执行情况,违者限事例进行议处;最后内阁同样亦依账簿登记,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查实。考核结果作为官员升降的依据。此法的推行,大大提高了政府机构的行政效率。
3. 清谈
【答案】清谈是魏晋名士承袭东汉清议的风气,就一些玄学问题反复辩论的文化现象。清谈重心集中在有无、本末之辨。始于三国魏何晏、夏侯玄、王弼等,至晋王衍辈而益盛,延及齐梁不衰。清谈的进行有一套约定俗成的程式,清谈一般都有交谈的对手,藉以引起争辩。争辩或为驳难、或为讨论。在通常情况下,辩论的双方分为主客,人数不限,谈话的席位称为“谈坐”,谈论的术语称为“谈端”,言论时引经据典称作“谈证”,谈论的语言称为“谈锋”。在清谈的
,过程中,一方提出自己对主题内容的见解,以树立自己的论点,另一方则通过对话,进行“问题”
推翻对方的结论,同时树立自己的理论。在相互论难的过程中,其他人也可以就着讨论主题发表赞成或反对的意见,称为“谈助”。到讨论结束时,或主客双方协调一致,握手言和,或者各执一辞,互不相让,于是有人出来调停,暂时结束谈论,称为“一番”,以后还可能会有“两番”、“三番”,直至得出结论,取胜一方为胜论,失败的一方为败论。
4. 三法司
【答案】三法司是指中国旧制三个司法机关的合称,出自《商君书•定分》,专门审理重大案件。汉代以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三个司法机关的会议,称三法司。重大案件皆由三个机关
共同审理。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又称“三司会审”。刑部主审理、都察院主纠察、大理寺主驳正,这是明代重要的司法审判和监察制度。刑部属六部之一,掌天下刑名、关禁之政令。大理寺是复审平反刑狱的机构,明代沿袭旧称,仍设大理寺卿一人,下设左、右二寺。虽刑部、都察院审理,审查过的案件均应由大理寺复查、驳正。三法司并行体现了明代司法的慎性原则,防止司法监察权过于集中,滥用职权。
5. 《宋刑统》
【答案】《宋刑统》是宋代的主要法典,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太祖建隆四年(963年),由窦仪、苏晓等人编定。《宋刑统》把唐律作为标准,内容包括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12篇,每篇之下又分若干门,共213门,502条,30卷。它收集了自唐开元初年至宋建隆初年近50年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事规范。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是研究宋代政治、经济、文化及法律制度的重要文献之一。
6. 交子
【答案】交子是北宋初年,即公元10世纪末叶,发行于成都的一种纸币,后发展成为两宋川蜀地区通用的法定货币,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为了解决金属货币短缺和流通不足的问题,宋真宗时成都16户富商主持印造了一种铁钱代用券,叫做“交子”。仁宗年间,设交子务,改交子为官办,以36万贯铁钱为本金,定期限额发行,流通区域仍限于四川。徽宗时,改交子为“钱引”,扩大流通区域。
7. 怯薛制度
【答案】怯薛制度是指蒙古和元朝的禁卫军制度。怯薛原意是轮流值宿守卫,是从草原贵族们豢养亲兵(那可儿)制度发展而来的,在完成蒙古统一事业的过程中,成吉思汗称汗后,下令挑选各部贵族子弟及自由民中有技能、身体健全者,组成一支一万人的怯薛,即禁卫军。这支军队由他直接指挥,驻扎在他的殿帐周围。分为四班,由四个亲信的那司儿任怯薛长,每三日轮流值班。怯薛军是蒙古军的精锐,也是对地方加强控制的主要武装力量。
8. 羁糜府州
【答案】羁糜府州是指唐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带有自治性质的地方行政机构。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刺史或都督,并允许世袭其职。还有财政上的自主权,但必须接受唐代在地方设置的最高行政机构都护府的监领。体现了唐代对少数民族采取笼络政策和松散管理方针,有利于民族之间的和平相处和自然融合。也进一步加强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和全国大一统局面的巩固,促进了各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9. 《开皇律》
【答案】《开皇律》是指隋文帝时颁布的国家法典。隋文帝即位后命大臣总结魏晋南北朝的
立法经验,制定了《开皇律》,共二十卷,五百条。主要内容:刑罚分五刑,即死、流、徒、仗、答,共二十等; 十恶不赦之罪,即谋反、大不敬等罪; 八议之科,规定八种人犯罪应给予减免。该律废除了前代的一些酷刑,简化了律文,素有“刑纲简要,疏而不失”的美誉,是《唐律》的制定基础,具有很高的立法成就。实是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亦对后世产生了深刻影响。
10.石渠阁会议
【答案】石渠阁会议是西汉宣帝时期召开的一次经学讨论会议。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思想作为官方的正统思想。甘露三年(前51),宣帝召萧望之、刘向等儒生,汇集长安未央宫北的石渠阁,讲论五经异同,由宣帝“称制临决”,亲自作总结。会议情况后曾经汇集成了《石渠奏议》一书,又称《石渠论》。石渠阁会议以后,宣帝增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谷梁春秋》等博士。
二、简答题
11.简述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沿革变化。
【答案】在中国古代社会,赋税随着每个历史时期的不同而各有其特点。
(1)先秦时期
夏商周时期实行贡赋制度,这是赋税的雏形。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出现和发展,鲁国实行“初税亩”,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2)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封建国家把全国的平民编入户籍,作为征收赋税、征发徭役的根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役的主要承担者。秦王朝时,赋税和兵徭繁重,导致短命而亡。汉初统治者吸取教训,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汉代田租较轻而人头税较重。这一赋税制度对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①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②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③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3)魏晋南北朝时期
北魏实行均田制和租调制,其中“调”是户税,以户为单位征收。
(4)隋唐时期
隋唐沿用并发展为租庸调制。其中“庸”是纳绢代役,这一规定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唐朝中叶,土地兼并进一步发展,均田制逐渐瓦解,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780年,唐政府废除前期实行的“以人丁为本”的租庸调法,改行以土地和财产多少为标准的两税法。其主要内容是:征收户税和地税,户税按户等以钱定税,地税按田征粮。户税与地税都一年两征,因此新税制称作两税法。这次改革的基本精神是改税丁为税产,这符合土地集中和贫富升降的社会现实。两税法替代租庸调,是地主土地所有制高度发展的结果,奠定了唐后期至明中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