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大学中国宪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违宪审查
【答案】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它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其日的在于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政秩序。违宪审查具有以下特征:①违宪审查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 ②违宪审查有特定的审查范围; ③违宪审查程序多样化; ④违宪审查方式有别于一般司法案件的审判。
2. 财产权
【答案】财产权是指公民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维持人的基本生活所不可缺少的、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是基本人权。财产权的表现形式就是允许人们自由进行利益追逐和交换,这是社会发展最长久和有效的动力。只有当财产权从一般权利上升为基本人权,从民事权利上升为宪法权利,公民才能获得真正的最充分的自由。
3. 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结构形式
【答案】(1)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是随着国家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和变化的。但一般说来,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大类型。
(2)政权组织形式是指一定国家的人民,为实现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和社会的有效治理而建立的不同类型的国家机关,以及由此形成的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就本质而言,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试图在不同国家机关之间建立分权制衡关系,以约束公共权力及公共官员,以保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性质得以实现。
(3)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的关系在十: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是在国家权力归属已定的情况下,国家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有效治理而采取的国家形式,实质上是一种国家权力的行使权,主要表现为公共权力在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一种横向权力划分,对国家权力行使权从性质上进行划分。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整体和部分的纵向权力划分关系。
4. 宪法解释的原旨主义与目的主义。
【答案】(1)原旨主义又称原旨解释方法,是指根据在宪法制定或修改过程中所采纳的宪法文本欲实现的目的(制宪者的意图)为基础,对宪法含义进行的解释;
(2)目的主义又称目的解释,是指对宪法上空白或有漏洞的部分,依照宪法的基本精神和意图,参照全部法条的基本原则,相关领域中的基本原则或先例而进行的类推解释。
5.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答案】(1)刚性宪法是指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具有特殊严格的要求,不论是制定宪法,修改宪法,还是解释宪法,都必须按照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刚性宪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往往是特别成立的机关;
②制定或者修改宪法的程序严于一般的立法程序;
③不仅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制定或修改宪法的程序也不同于普通立法程序。实行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实行刚性宪法的国家。
(2)柔性宪法是指可以按照修改普通法律的程序进行修改的宪法。在柔性宪法国家,由于宪法和法律由同一机关根据同样的程序制定或者修改,因而它们的法律效力和权威并无差异。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实行柔性宪法的国家,以英国为典型。
(3)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宪法分类是英国学者蒲莱士最早提出来的。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以及程序为标准。这种分类的意义是有限的:
①刚性与柔性之分无从解释宪法修改的难度;
②世界上大部分宪法属于刚性宪法,然而这些宪法往往也是千差万别的。
6. 选民
【答案】指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选举权,并经过选民登记,领取选民证的公民。选民成为选举权主体应具备下列要件:①实质要件。首先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这是积极要件; 其次是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这是消极要件。②形式要件。必须经过选民登记,这是国家依法对每个选民行使选举权的一种法律上的确认。
二、简答题
7. 简述受教育权受侵犯的救济程序。
【答案】(1)受教育权的含义
受教育权是公民在教育领域享有的重要权利,是公民接受文化、科学等方面教育训练的权利。从广义上讲,受教育权包括每个人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享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包括要求提供教育机会的请求权。从狭义上讲,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平等的教育权。
(2)受教育权受侵犯的救济程序
①普通法律层面上的司法救济。一般地,当受教育权受到侵害的公民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要审理公民的受教育权侵害案件对其实施司法救济,都得首先明确该受教育权案件牵涉的的法律关系一是私人间的侵权纠纷还是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对相对人产生侵害的纠纷,据以确定司法救济是诉诸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一般不会到刑事层面)。
②涉及到宪法层面上的司法救济。当侵害公民受教育权的是国家的相关立法时,在某些国家的法院能够通过司法审查途径予以救济,但在我国目前的制度框架中让法院针对立法机关的违宪行为对受教育权予以司法救济似乎并不可行。
8. 保障宪法实施的基本内容。
【答案】宪法实施保障在一定意义上亦即宪法监督,是立宪国家为了促进宪法的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制度和开展的活动的总称。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大方面:
(1)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因而一般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原则精神只有通过普通法律、法规的具体化,通过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备才能有效实施。
(2)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宪法是国家根本法,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将宪法作为自己根本的行为准则。
如果立宪国家的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行为背离宪法所确立的原则,同样也有损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加强宪法实施过程研究有什么重要意义? 加强宪法实施过程的研究,对于实现立宪目的。确立预期的宪政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方回答
(1)加强宪法实施过程的研究,有利于顺利、有效地实施宪法。
(2)加强宪法实施过程的研究,有利于发现和解决宪法实施可能面临的问题和障碍。
(3)加强宪法实施过程的研究,有利于准确评价宪法的合理性,并进而完善和发展宪法。
(4)加强宪法实施过程的研究,有利于分解和细化宪法实施的目标和任务,增强人们实施宪法的信心。
9. 公民基本权利与人权有着怎样的关系?
【答案】(1)公民基本权利的内涵
在近代,基本权利往往被称为自由,即人身的、精神的和经济的三大自由,包括我国现行宪法在内,迄今为止世界各国宪法对这些基本权利一般仍沿用“自由”这一称呼:许多人把基本权利称为人权,表明其是人所固有的权利。
(2)人权与公民权的关系
①联系:在通常意义上,人权和公民权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不同称谓,因此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人权的本质即公民权”
②区别:
a. 人权是指人之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它既包括法律化的权利,也包括非法律化的权利,如道德权利等; 公民权仅指由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范围比人权要小。
b. 人权是针对神权提出来的; 公民权是针对“自然权利”提出来的。因此,公民权在时序上比人权要晚,它是人权发展的产物。
c. 人权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和不断被公民权利化的趋势; 公民权的内容也随着人权内容的不断法律化而呈扩大的趋势。
d. 在国内法上,人权与公民权通常交叠使用; 但在国际法上,常用人权的概念,而很少用公民权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