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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四川省委党校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宪法与行政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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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四川省委党校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宪法与行政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一) . 2 2016年中共四川省委党校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宪法与行政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二) 16 2016年中共四川省委党校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宪法与行政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三) 32 2016年中共四川省委党校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宪法与行政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四) 45 2016年中共四川省委党校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宪法与行政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五) 59

一、名词解释

1. 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

【答案】(1)三权分立又称“权力分立”,是指国家的统治权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的相互独立的国家机关行使,以分别发挥其权力作用的组织原则。三权分立并不是单纯的权力分工问题,它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宗旨,就是防止权力集中。

(2)议行合一是一种国家机关工作的决定和执行高度协调一致的政权组织形式,有时也被看作一种政权组织原则。其政权组织为拥有立法权的议会在最上位,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从属于议会。由于实行的国家大多同时实行一党制,被认为较容易形成集权与专制。其基本特征是: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机关产生,各自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受其监督。

(3)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都是国家管理机构的分立,且国家机构分别拥有一定的处理权。但是二者也有很多的区别:①法律地位不同; ②产生渠道不同:③授权方式不同; ④相互间活动方式与功能体现不同。

2. 宪法解释的原旨主义与目的主义。

【答案】(1)原旨主义又称原旨解释方法,是指根据在宪法制定或修改过程中所采纳的宪法文本欲实现的目的(制宪者的意图)为基础,对宪法含义进行的解释;

(2)目的主义又称目的解释,是指对宪法上空白或有漏洞的部分,依照宪法的基本精神和意图,参照全部法条的基本原则,相关领域中的基本原则或先例而进行的类推解释。

3. 宪法渊源

【答案】宪法的渊源指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所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既包括明示的宪法规范,也包括默示的宪法规范。被宪法制定者确认为可以承载宪法规范的法律形式才能成为宪法渊源。在世界范围内主要包括: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欧盟宪章。在我国主要是指宪法典、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解释,其中最重要的是宪法典。

4. 特别行政区与民族自治区

【答案】(1)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

(2)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的政治制度。

5. 具体权利与抽象权利

【答案】具体权利是指当受到侵害后可以诉诸特定的违宪审查机关予以保护和救济,请求发动法律强制机制的那些基本权利,人部分的自由权均属于具体权利; 抽象权利是指受到侵害后不能直接诉诸特定的违宪审查机关保护,而须有待于立法具体化才能在普通法律层面上得到司法救济的那些基本权利,各种社会权利大多属于抽象权利。

6. 国家结构形式与行政区域的划分

【答案】(1)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统治阶级所采取的、按照一定原则来划分国家内部区域,调整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中央与地力一之间相互关系的国家外部总体形式。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两大类:单一制和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区域构成单位的划分与确认各层级区域单位的法律地位和权限划分; 全国性政权机关与地方(或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力划分的原则及各级政权机关之间争议的解决机制。

(2)行政区域亦称政治区域,是指国家的地域组成部分,和国家同时产生。行政区域本身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由高级到低级互相依托,互相联系,有着紧密的从属关系。

(3)行政区划和国家结构形式的关系在于:行政区域划分形式上仅仅是“一个国家的领土结构而不是国家的管理形式”,但实质上行政区域划分却和中央与地力一的权力配置关系紧密相连,从而成为国家结构形式的重要内容。

7. 违宪行为

【答案】违宪行为是指以公民等的权利行为或国家的权力行为形式表现出来的、违反宪法的作为或不作为。从性质上来说,违宪行为不是权利行为或权力行为,也不能成为宪法关系的客体,而是宪法关系的标的,或称之为宪法行为的标的。违宪行为的形式包括:(1)公民的违宪行为。公民违宪行使权利是个别化行为,对国家宪政体制的冲击力相对较小,在多数情况下,公民违宪行为同时也是违法行为,因而可以由各个部门法予以纠正和制裁。(2)国家违宪行为。必须将其纳入宪法关系的规范范围,即针对特定的违宪行为,建立起宪法监督或宪法诉讼法律关系,通过宪法手段对这种行为进行纠正、制裁和预防。

8. 权力制约原则

【答案】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权力制约之所以构成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决定于宪法的逻辑起点和宪法的基本内容。权力制约是宪法的核心精神之一。我国宪法的权利制约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在人民与代表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关系方面,一般都规定人民代表(议员)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可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等。②在不同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一般都规定了有关监督方面的内容。

二、简答题

9. 简述宪法规范作用的主要力式。

【答案】宪法规范作用的主要方式包括:

(1)指引作用,指宪法或宪法性法律对公民、国家等主体的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这主要通过权利和权力的设定来实现。

(2)评价作用,指宪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作用。宪法的评价包括专门评价和一般评价。前者是指宪法专门授权的国家机关对公民、国家机关的行为所作的评价,这种评价具有国家强制力,产生法律效力; 后者是指普通主体以舆论形式对他人行为所作的评价,是公民、社会团体及一般国家机关的自发行为。

(3)预测作用,指根据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其他人将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安排。

(4)教育作用,指通过宪法的实施对宪法关系主体今后的行为发生影响。对违宪行为的制裁可以告诫其不要再作出同类行为,对合宪行为的鼓励和保护可以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

(5)强制作用,即通过制裁违宪行为,加强宪法的权威性,保护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正当行使,维护既定的宪政秩序。

10.宪法实施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案】宪法实施的内容包括:

(1)宪法原则、制度和政策的实施

①宪法的基本原则是立宪和宪法实施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它们指导着宪法的制定、解释和修改,构成一部宪法的主线、核心和灵魂。

②宪法的政策和指导原则通常不能像基本权利那样具有可诉性,但它对立法机关和其他公权力主体同样具有拘束作用。

③宪法政策是宪法构成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宪法中规定的基本国策或者国家政策。

(2)宪法权利自由的实施是衡量一国宪法实施的关键标志。基本原因如下:

①立宪的本意就是为了通过宪法制约公权,保护公民权利自由。

②相对于公权来说,公民处于弱势一方,在权利的实现上,对国家权力有很大的依赖性。 ③公民宪法权利自由的实施程度与宪法文本规定并不总是一致。

(3)宪法权力的实施

①宪法权力是与宪法权利相对而言的概念,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国家机关依法享有的权力,表现在宪法文本卜则为宪法权力条款。

②实施宪法权力条文主要要达到两方面的目标:

a. 宪法权力得到良好的分立制衡、相互尊重和合作;

第一,分权和制衡

实施宪法权力条文,首先要保持一定程度的分权和制衡,这样才能防止权力集中和腐败。分权制衡本身不是目的,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人权保障。

第二,权力的相互尊重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