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本文对吴兢的家世、生平事迹作了比较全面的、系统的研究。笔者发现,一些史书上的记载贻误人们一千多年,至少也是几百年。这就是在上篇第一章和附录中说到了的。比如说《新、旧唐书》都记载:吴兢由魏元忠、朱敬则推荐入使馆。这一记载一千多年来一直为学者们所沿袭,而笔者认为朱敬则没有推荐吴兢,推荐吴兢的只有魏元忠。至于魏元忠为什么要推荐吴兢,也作了说明,而这都是以往史书上没有的,或者是语焉不详的。又例如《旧唐书·吴兢传》说吴兢在使馆任职的总时间是“殆三十年”,而笔者认为实际上只有二十一年,并进而认为《旧唐书》的编者就没有搞清吴兢在哪年入使馆,因此给定了这个时间。又例如《新唐书·吴兢传》记载吴兢《上玄宗皇帝纳谏疏》的上奏时间是在吴兢服母丧前,而笔者认为是在母丧之后。如此等等,不能尽述。要而言之,笔者(1)对史书上的一些错误的记载作了纠正,上面所举的就是例子;(2)使史书上一些模糊的记载明朗化。如《旧唐书》记载,吴兢开元三年,抗疏言修史之事,“乃拜谏议大夫,依前修史。俄兼修文馆学士,历卫尉少卿,左庶子。”这里的记载就十分模糊。吴枫先生在《评〈贞观政要〉》(见《吉林师大学报》1979年第一期)中就说:“约在开元三年(七一五年)前后,吴兢升任谏议大夫、太子左庶子等官,并兼修文馆学士。不久,又任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实际上,吴兢任修文馆学士在开元六年,任卫尉少卿在开元十年,任太子左庶子在开元十三年。由此可见,吴先生的叙述极不准确,其原因也就在于沿袭了《新、旧唐书》的记载;(3)对《新、旧唐书》吴兢二传文的记载作了补充。比如《新、旧唐书》二传文都没有记吴兢任著作郎的事,没有记他修《姓族系录》的事,没有记他开元六年要求到外地任职的事,等等。所有这些,笔者都补充写进了论述吴兢生平事迹的文中。 笔者经过研究,认为《旧唐书·吴兢传》的记载有三方面的问题:(1)含混、模糊;(2)有错误;(3)过于简略。《新唐书·吴兢传》的记载是:(1)含混、模糊;(2)错误;(3)重复;(4)冗杂。有些文字完全不可靠。 因此,笔者写的关于吴兢的生平事迹比《新、旧唐书》二传文似较为翔实,可靠,也较为丰富、简洁。 (二) 对吴兢的史学和史学思想作了比前人更全面、更系统的论述。在这部分中也纠正了一些相沿已久的看法,如关于吴兢的史学才能问题,吴兢的个人悲剧问题,等等。 关于吴兢的史学才能问题,《新唐书》说吴兢“叙事简核,号良史。晚节稍疏牾”,《旧唐书》说吴兢“叙事简要,人用称之。末年伤于太简”。这似乎都是吴兢史学才能的说明。这会使人得出“吴兢前期可以,后期不行,一正一负正好抵消,因而只可称为一般”这样的结论。《册府元龟》就沿袭了《新、旧唐书》的记载,因而在《疏谬》条中记吴兢一事,而笔者认为,这些记载都不可为据。吴兢书的质量前期与后期不一样,那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根本不能用吴兢后期书的质量来说明吴兢的史学才能。 关于吴兢的个人悲剧问题,笔者指出了这悲剧的深刻原因,把吴兢放到他所处的特定的条件下进行考察,看到了他本人坚持的所谓“原则”的荒谬、可笑的本质,从而涉及了人们在考察历史上了一切问题时应有什么样的价值观这样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