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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自然灾害因素对中国农民收入影响的实证研究

关键词:农民收入,自然灾害,农业综合生产力,农业收入

  摘要


      在我国,农业作为弱质产业,不仅受到市场、政策的约束,更受到自然条件和生产条件的制约。农业生产同自然条件之间的高度相关性使得农业生产极有可能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进而影响绝大多数农民的农业收入,使农民收入产生较大的波动。而且我国位于世界最大的中纬度环球灾害带交汇部位,农业遭受的自然灾害种类多、频率高、强度大以及影响面广。因此,研究自然灾害因素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应是研究农民增收课题的一个重要视角。

       本文通过研究自然灾害因素影响农民收入的一般规律,分析农民收入与自然灾害之间的关系,并根据当前农民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这将有以下三方面的实践意义:第一,可以了解自然灾害与农民收入之间的互动关系和机制,明确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基础和重点,推动农民收入的可持续增长;第二,可以为正确认识自然灾害对农民收入带来的损失情况提供参考,为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依据;第三,可以为政府部门进行减灾防灾,重建投资以及制定有效地减灾防灾政策和制度安排提供政策导向和参考依据。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灾害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分六大部分进行说明。通过系统分析有关农民收入与自然灾害的理论基础及其现状,提出“自然灾害因素通过影响农业综合生产力来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假设,并通过选择相关的横截面数据进行实证论证,得到自然灾害因素影响农民收入的一般规律。在此基础上,运用灰色关联模型对自然灾害因素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从动态的角度,系统地分析我国自然灾害因素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并根据所得到的结论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

       研究的主要结论有:
       (1)在系统分析自然灾害与农民收入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根据农业生产两重性理论,结合因子分析法和灰色关联分析法进行实证研究,提出了自然灾害影响农民收入的机理:当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与农民收入的关联性大于或等于工资性收入与农民收入的关联性时,自然灾害因素作用于农业综合生产力,并对农民的农业收入产生负效用,进而影响农民收入。
       (2)农业收入的主导地位决定了自然灾害因素对农民收入的重要性。尽管工资性收入在近些年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但由于农民自身素质难以在短期间内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农民现有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不适应经济转型的需要等原因的存在,工资性收入与农民收入的关联性有所下降。与此同时,为了解决“三农”问题,各种支农、惠农政策激发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增强了家庭经营收入对农民增收的作用。由于家庭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收入,而在当前的社会整体生产力水平下,农民对自然因素的驾驭能力还十分有限,加之露天的作业生产方式和农业的生物特性等,造成农业本身的弱质性,受自然灾害的影响比较大。
       (3)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近年来对农民收入的影响较大,除了给农民带来额外的收入之外,也大大激发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正因其催化作用,家庭经营收入与农民总收入的关联性增强,从而自然灾害因素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也随之增大,农民的御灾能力与农民收入的关联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