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A、外经贸部门签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B . C、企业章程
C .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D . D、验资报告
● 参考解析
经批准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企业所在地未设海关的,向管辖该地区海关业务的分管海关)办理企业登记备案手续。
登记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外经贸部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企业合同、章程及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外资企业仅提供企业章程及其批件);其他有关资料。
(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国家限制类投资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投资企业的确认证书等)。主管海关审核登记备案后,对资料齐全、合法、有效的,予以登记备案,发给《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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