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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民安房地产公司与卓峰公司约定:为满足民安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民安公司向卓峰公司支付l30万元,卓峰公司在25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8米以上的建筑。民安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卓峰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10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小区业主有权请求卓峰公司拆除超过8米的建筑
B . 民安公司有权请求卓峰公司拆除超过8米的建筑
C . 民安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卓峰公司拆除超过8米的建筑
D . 民安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卓峰公司拆除超过8米的建筑

下列关于抵押物拍卖所得价金的清偿顺序,说法正确的是(  )。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主债权的利息。 主债权的利息;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 主债权;主债权的利息;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共有人对共有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时,一般应按(  )处理。 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 个人所有。 公共所有。 关于抵押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如果期限届满,债务未受清偿,抵押权人即可以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的实现须以抵押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 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 抵押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等程序中享有别除权。 田某、常某是夫妻,共同出资50万元,田某、常某的朋友赵某出资25万元,三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出租使用。3年以后,三人打算出卖此房,最后一个承租人搬出后,三人打算装修一下再出卖,但是在装修前,某日刮大风,房子的一块窗户玻璃由于老化,被大风吹落,砸伤了行人王甲,共花去医疗费2400元,同时请了三人的好朋友白某修缮窗户,又花去了300元。关于本案,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关于房屋的所有权关系,是田某、常某共同共有房屋2/3的所有权,田某、常某二人与赵某按照2:1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所有权。 对于王甲的医疗费,田某、常某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内部田某与常某承担1600元,赵某承担800元。 对于修缮费用,田某、常某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内部田某与常某承担200元,赵某承担100元。 赵某可以自由转让自己的房屋所有权份额,而田某、常某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转让。 当一物之上同时存在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时,权利的行使顺序是(  )。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 质权、留置权、抵押权。 留置权、质权、抵押权。 民安房地产公司与卓峰公司约定:为满足民安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民安公司向卓峰公司支付l30万元,卓峰公司在25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8米以上的建筑。民安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卓峰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10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A[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64条的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因为民安公司已经将房屋售出,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也转移给了小区的业主,而地役权作为从物权,随之转让,所以小区业主有权请求卓峰公司拆除超过8米的建筑物,A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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