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经济法学(跨学科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保险利益
【答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只有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保障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这种利益就是保险利益。
2. 社会中间层主体
【答案】社会中间层主体是指独立或相对独立于政府主体与市场主体,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起中介作用的主体,也被称为非政府公共组织或者机构、准公权力主体。它在某些方面承担非政府公共组织的一定职能,具有中介性、公共性、民间性、专业性的特征。
3. 市场中介组织
【答案】市场中介组织,是指依法设立,在国家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以及市场主体相互之间从事经济运行的中间服务事业的自治性社会组织。其特征有:①依法设立; ②在经济运行中充当政府与市场普通主体之间的中间主体; ③所从事的事业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中间服务; ④属于社会自治性组织。
4.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答案】中问业务,又称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需利用自有资金,代理客户承办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中间业务具体包括:办理国内外结算,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
5. 实质课税原则
【答案】实质课税原则指对于某种情况不能仅根据其外表和形式确定是否应予课税,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尤其应当根据其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判断是否符合课税的要素,以求公平、合理、有效地进行课税。
6. 房地产开发
【答案】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该法律定义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①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实施房地产开发行为的前提条件;
②房地产开发的行为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建设两种。
7. 政府定价目录
【答案】政府定价目录是指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依据,它规定了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定价目录可以分为中央定价目录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专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
8. 外汇管制
【答案】外汇管制又称为外汇管理,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对所辖境内的外汇收支、兑换、转移和汇价等实行的管理。外汇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本国经济不受外国商品和资本的冲击,维护本国货币和汇率的基本稳定,保持国际收支平衡。根据各国对外汇管理的宽严程度,可将外汇管理分为严格的外汇管理、部分的外汇管理和对经常项目的收支和资本项目的收支都不加限制,允许外汇自由兑换,自由出入国境实行金融自由化三类。
二、简答题
9. 实行名牌战略的意义何在?
【答案】我国实施推进名牌战略的措施,引导和支持企业争创名牌,具有重大意义。
(1)名牌战略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名牌战略与企业形象息息相关,知名品牌往往就是企业形象良好的具体证明。良好的企业形象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无形资产,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有力武器。名牌战略有助于企业形象的改善,良好的企业形象也有助于名牌战略的实施,_者相互促进,相互保障。
(2)名牌战略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益。可以利用名牌无形资产的优势在投入阶段降低成本,如低价采购、低成本筹资等等; 在销售阶段利用名牌战略提高单价和销量,从而增加销售额和利润总额。这种潜在的名牌效应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应当很好利用的有价值资源,其使用并不逊于有形资产的作用。
(3)名牌战略可以提高员工向心力。名牌战略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也是增强企业凝聚力的粘合剂。一个具有知名品牌的企业在内部组织管理中更容易统一意志,协调行动。企业员工的团队精神和对企业的忠诚度也可通过名牌战略而培养提高。名牌战略还可提高员工精神上的满足感和归属感,更能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
(4)名牌战略可以促进产品销售。在残酷的市场面前,谁能实现产品由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的跳跃,谁就能占领市场。名牌战略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可以让消费者日益认识到名牌的价值之所在,对名牌越来越情有独钟。经调查表明,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额都高于非名牌的同类产品。
(5)名牌战略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名牌战略可以振兴一方经济发展,使地区优势得以发
挥,并以名牌企业产品为核心,形成“互联网络”。凭借名牌产品的名气,提高地区知名度,树立地区形象,改善本地区内引外联的软环境,促进区域经济整体发展; 对企业而言,可以形成名牌产品系列,促进相关产品的崛起。
10.简述审计机关审计中审计机关的概念与职责。
【答案】(1)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①审计机关。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省、市、县三级的审计机关,分别在三级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②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因而国家实行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制度。
(2)审计机关的职责
①审计事项的范围
a. 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同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
b. 审计机关所在的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c. 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 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d. 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e. 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特别是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以及国务院和本级地力一政府指定的其他国有企业)。
f. 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
g.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h. 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i.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j.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
②审计管辖的范围
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不能根据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的,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③审计机关权限
a. 检查权和调查权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有关电子数据,银行账户,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b. 处理权和处罚权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行为,有权子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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