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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经济法学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再贴现

【答案】再贴现,是西方中央银行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操作、再贴现、存款准备金)之一,指的是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实质上,贴现是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再贴现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两者都是以转让有效票据(一般是银行承兑汇票)为前提的。再贴现不仅具有影响商业银行信用扩张,并借以调控货币供应总量的作用,而且还具有可以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对不同种类的票据进行融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

2.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

【答案】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国民经济活动中享有经济职权,行使计划、组织、指挥、监督、调节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简言之,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是国家行使经济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

对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概念应作如下理解:

(1)它是以国家名义进行经济管理活动的行政机关;

(2)它是享有宏观调控权和其他经济职权的行政机关;

(3)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所享有的宏观调控权是一种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管理权。

3. 经济法的习惯法

【答案】经济法的习惯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经济习惯。也就是说,经济习惯经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约束力就起了质的变化,就成了经济法的习惯法。习惯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之一,属于经济法的渊源。在当代中国,习惯法也属于经济法的渊源,但不是主要渊源。

4. 特殊企业

【答案】特殊企业是相对于公司、合伙、一般国有企业、合作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等普通企业形态或形式而言的,是指依特别法、专门法规或行政命令设立和运作的企业。

5. 企业

【答案】企业是指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相结合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的,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上述定义包括以下含义:

①企业是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的经济组织;

②企业是由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有机结合而组成的经济组织;

③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④企业是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

6. 保险代理人

【答案】保险代理人是,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招揽与接受业务、收取保险费、勘查业务、签发保单、审核赔款等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7. 产品质量关系

【答案】产品质量是产品所应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性。在我国,产品质量,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

产品质量关系包括产品质量责任关系和产品质量监督关系。产品质量责任关系是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进行商品交易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是经济管理机关执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而发生的经济关系。

8. 消费者主权

【答案】消费者主权是指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喜好选购商品。消费者主权原则是消费者法立足和遵循的首要原则。它要求国家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维护自由公平竞争,使消费者得以在众多商品中充分自由选择,并着眼于消费者的安全、健康、经济利益等不受损害来维护市场秩序,确保消费者是生产的主导者和生产者不良行为的有效约束者。

二、简答题

9. 简述期货交易所的职能。

【答案】期货交易所有以下职能:(1)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2)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3)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 (4)保证合约的履行; (5)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 (6)制定并实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7)发布市场信息;

(8)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

(9)查处违规行为; (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10.简述金融监管概念及其目的。

【答案】(1)金融监管概念

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总称。

①金融监督是指金融主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的全面性、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和发展。

②金融管理是指金融主管当局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施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的活动。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实施的监督管理。广义的金融监管在上述涵义之外,还包括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稽核、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内容。

(2)实施监管的目的

①维持金融业健康运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业的风险,保障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银行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②确保公平而有效地发放贷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资金的乱拨乱划,制止欺诈活动或者不恰当的风险转嫁。

③金融监管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贷款发放过度集中于某一行业。

④银行倒闭小仅需要付出巨大代价,而且会波及国民经济的其它领域。金融监管可以确保金融服务达到一定水平从而提高社会福利。

⑤中央银行通过货币储备和资产分配来向国民经济的其他领域传递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可以保证实现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时的传导机制。

⑥金融监管可以提供交易账户,向金融市场传递违约风险信息。

11.简述我国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

【答案】根据《反垄断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国反垄断法调整的垄断行为包括以下二个方面: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界定为:“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我国《反垄断法》根据垄断协议主体的不同,将其分为以下两类:①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

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主要包括:

a.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b. 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c. 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d. 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e. 联合抵制交易;

f.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②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

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主要包括:

a. 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b.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c.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①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