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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课税要素

【答案】课税要素是决定征税主体能否征税和纳税主体的纳税义务能否成立的基本构成要件,是构成税收征纳实体法的必不可少的内容,也被称为税法中的实体法要素。具体包括:①税收主体。税法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②税收客体。征税客体,也称征税对象或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直接对象或称标的。③税目和计税依据。税目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具体项目。计税依据,是指根据税法规定所取得的用以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亦即用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④税率。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计税基数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率。⑤税收特别措施。税收特别措施包括两类,即税收优惠措施和税收重课措施。前者以减轻纳税人的税负为主要目标,并与一定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相关; 后者是以加重纳税人的税负为目标而采行的措施,如税款的加成、加倍征收等。

2. 货币政策

【答案】货币政策是指政府或中央银行为影响经济活动所采取的措施,尤指控制货币供给以及调控利率的各项措施。被政府或中央银行用以达到特定或维持政策目标,比如,抑制通胀、实现完全就业或经济增长,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设置银行最低准备金(最低储备金)。

货币政策是国家为实现经济发展任务而制定的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及措施的总称,是所有主权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中国人民银行法》第3条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3. 竞争法与反垄断法

【答案】(1)竞争法的含义和内容

竞争法是以市场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为调整对象,以保护公平、自由竞争为主旨,以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核心内容的竞争实体性法律规范与竞争管理程序性法律规范的总和。

竞争法有形式意义上的竞争法与实质意义上的竞争法之分。

①形式意义上的竞争法,是指以“竞争法”或者“反限制竞争法”、“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名称直接命名的、成文的竞争法典;

②实质意义上的竞争法,是指与竞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它不仅指系统的成文的竞争法典,而且也包括单行的规制竞争活动的法律、法规以及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之中的关涉竞争行为的全部法律规范。比如,目前我国的竞争法体系中既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

(2)反垄断法的含义和内容

反垄断法是指市场经济国家保护竞争和反对垄断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以市场竞争作为配置资源和发展国民经济的根本手段。然而,市场本身并不具备维护公平和自由竞争的机制。相反,处于竞争中的企业为了减少竞争压力和逃避风险,它们总是想通过各种手段限制竞争,谋求垄断地位。这就需要国家建立反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根据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立法,反垄断法的传统任务是:

①禁止卡特尔;

②控制企业合并;

③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4. 审计

【答案】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审计这种经济监督手段,是对资料作出证据搜集及分析,以评估企业财务状况,然后就资料及一般公认准则之间的相关程度作出结论及报告。进行审计的人员必需有独立性及具相关专业知识。其指导原则体现出间接性、超脱性、独立性、建设性等特征。

5. 对外贸易

【答案】对外贸易,是指一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进行货物、技术或服务交换的一种经济活动。对外贸易是各国生产活动在国际流通领域中的延伸,是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组成,体现各国经济日益加深的相互依赖性。

6. 经济法的制定

【答案】经济法的制定是指狭义的经济立法,也即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的创制活动,与民事立法、行政立法、刑事立法等相并列。而“经济立法”一般是从广义上进行理解的,只要是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均为广义的经济立法。“经济立法”偶尔也被用来专指狭义上的“经济法的制定”。经济法的制定具体是指,在经济法范畴之内有权机关起草、审议、通过或否决、批准、颁行、修改、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就有关经济法的适用作出司法解释或提出指导意见的活动。

7. 经济管理主体

【答案】经济管理主体即经济法主体体系“三层框架”中的政府主体,是指具有经济职能的行政机关,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的具有经济职能的部门或机构。它在市场监管、宏观调控关系中具有监管、调控主体资格。具有经济性与管理性相结合、统一性与个别性相结合的特征。

8. 广告代理

【答案】广告代理是指在广告活动中,广告主委托广告经营者设计、策划广告,广告发布者

通过广告经营者承揽广告发布业务的形式告。即广经营者(代理方)在广告被代理方(广告客户)授予的代理权限内,以广告被代理人的名义所开展的广告活动。

二、简答题

9. 简述我国行政垄断的成因。

【答案】(1)体制改革不彻底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历史原因。(2)局部行政性利益集团的普遍性产生与扩张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主要前提。(3)利益分配的不合理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根源。(4)有效的反行政性垄断法律制度的缺位是行政性垄断产生和扩散的关键原因。

(5)行政权运行规则及监督和救济机制的不完善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重要原因。

10.规划的含义和意义是怎样的?

【答案】(1)规划的含义

规划就是计划,是指人们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对未来的行动所作的设想和部署。

(2)规划的意义

①“在现代世界里,政府完全可以很好地从事广泛的经济活动,包括调整收入和财产的分配,处理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对付结构上的小可分性,维持经济的普遍稳定。要达到所有这些目标,政府就应该,其实也必须预先做好计划。”

②对于要实现经济赶超的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来说,规划调控更是不可或缺。“听任市场经济自由放任的发展,这在不发达国家毫无疑问是一个错误的答案。从更宏观的角度看,规划调控还是国家间经济竞争的重要手段。

③但要注意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不再是指令性计划。它主要通过经济政策和经济措施来调节经济利益,在市场的基础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实现预期的社会经济目标。

11.我国产品质量标准如何分类?

【答案】我国产品质量标准依据不同,分类也不同,具体包括:

(1)依据适用自由度进行的分类

①强制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是指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要求所必须执行的标准。

②推荐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是指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由执行者自愿采用的标准。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比如国际标准。

(2)依据制定主体进行的分类

①国家标准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