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摘要: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的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标志着在我国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我国农村正式进入了“后农业税时代”。取消农业税终结了城市向农村汲取税费的时代,开启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时代。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一大举措,是惠及亿万农民的一大德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但这只是农村税费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免征农业税解决的问题可能不及由此引发和凸现出来的问题多。这就使得在后农业税时代,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势在必行,并从客观上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转换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新的契机。而农村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奠基工程。农村义务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大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有近1.5亿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理解,我国义务教育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农村教育影响广泛,关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进入后农业税时代,农村义务教育在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发挥,如何进一步发展,面临哪些机遇与挑战,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的问题。
本文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第一部分论述费税改革与后农业税时代。首先对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历程进行了回顾,指出了后农业税时代的意义。然后就后农业税时代农村社会的时代特征进行了论述。第二部分论述了后农业税时代给农村义务教育带来的影响。笔者从后农业税时代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积极影响和后农业税时代农村义务教育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笔者认为,后农业税时代给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带来了诸多的积极效应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如投入问题、师资问题、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第三部分,论述了后农业税时代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趋势。笔者认为,后农业税时代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趋势是实行完全免费的农村义务教育。并从哲学、经济学和现实意义三个方面对发展趋势进行了思考。第四部分提出了后农业税时代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建议与对策。笔者分别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以及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对后农业税时代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分别提出对策与建议。宏观层面包括: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完善教育公共财政体系;改革税收金融体制,解决历史留下的债务问题;优化教育投入机制,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能;推行办学体制改革,建立现代教育的治理制度;改革教育行政体制,建立现代教育的市场制度;完善教育立法和司法体系,强化教育发展的法制保障。中观层面的对策与建议: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县非独角”。微观层面的对策与建议:主要是从学校校长的角度来论述,要求校长要做到:形成清晰的发展战略观;树立正确的资源观;实施校本管理,构建管理新体系;积极培养教师;丰富自身内涵。保障机制的对策与建议——构建“以县为中心”的区域性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