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F042经济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银行业监管
【答案】银行业监管是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简称,是指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设立、业务经营及其他活动所进行的监督、管理。银行业监管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银行业监管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自我监督、管理和有关机关对其进行的外部监督、管理,而狭义的银行业监管仅指外部监管。外部监管主体可以包括银监会、审i}一机关、财政机关等。其中最为主要的监管机构是银监会。
2. 审慎监管原则
【答案】审慎监管原则,是指银行业监管机构应当以认真谨慎的态度对银行的资本充足性、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机制等方面制定标准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审慎监管原则是各国银行业监管实践的通行原则,是巴塞尔委员会于1997年发布的《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的一项核心原则。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有关银行业监管法规借鉴国际银行业监管惯例和《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的基本精神,确立了银行业审慎监管的原则,以促使我国银行业监管实现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银行业的审慎监管通过两方面内容实现:①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执行监管当局制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②通过监管当局检查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慎评估并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控制。
3. 产业法
【答案】产业法是调整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体现产业政策实体性内容的法律规范与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程序的法律规范。前者规定国家整体上或某类产业的基本发展方向、发展目标与重点及产业政策实施保障措施。后者将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保障其正确的制定和实施。产业法是产业实体法与产业程序法的统一与结合。
4. 政府定价目录
【答案】政府定价目录是指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依据,它规定了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定价目录可以分为中央定价目录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专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
5. 独立董事
【答案】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6. 市场主体资格
【答案】市场主体资格是指市场主体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需要具有的资格和能力。市场主体资格有一般市场主体资格和特殊市场主体资格之区分。前者是指从事各种市场活动都必须具备的资格,适用民法中民事主体制度。后者是指进入特定市场,从事特定项目、行业、地域、场所等的交易和竞争的资格,它所适用的主体范围不具有普遍性,换言之,它是对社会实体之市场准入资格的限制。
7. 公开市场操作
【答案】公开市场操作(又称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中央银行与指定交易商进行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这种业务的目的在于,通过扩张或者紧缩信用,调节社会货币供应量。
中国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包括人民币操作和外汇操作两部分。1999年以来,公开市场操作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对于调控货币供应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8. 国债
【答案】国债,又称国家公债,它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所举借的债务。它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弥补财政赤字和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二、简答题
9. 审计监督的对象和审计原则是什么?
【答案】(1)审计监督的对象①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 ②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③其他依照《审计法》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2)审计原则①依法审计原则。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②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十涉;
③强制审计原则。审计机关依法审计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有拒绝或者阻碍审计行为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客观、公正原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⑤保守秘密原则。审计人员对其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10.简述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答案】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③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④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⑤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⑥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⑦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11.简述公司章程的作用及其效力。
【答案】(1)公司章程的作用
①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根本准则,是公司最基本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公司组织与经营的最根本的事项,如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
②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范,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内部规章,由公司自行制定,由公司自己执行,为本公司提供了行为规范。
(2)公司章程的效力
①公司章程的时间效力。公司章程是随着公司的成立而发生效力,是在公司进行设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即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当公司进行注销登记,被登记机关核准时,公司章程效力终止。
②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权力机关、业务执行和经营意思决定机关、监督机关都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办法产生,在其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其次,公司应当使用公司章程上规定的名称,在章程确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③公司章程对人的效力,股东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的权利和负担章程规定的义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也应当遵守公司章程,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12.简述经济法的调整方法。
【答案】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指由国家规定的、可用于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各种合理方式。
(1)经济法的具体调整方法
①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
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是指国家以公权者的身份,依法对各种经济关系进行调整的措施或手段的总和。按照公权行使的具体方式的不同,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又可划分为指令性调整方法和指导性调整方法。
a. 指令性调整方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某种形式指令相对人应当作为或者不作为,相对人应予服从的一种调整方法。它所体现的是一种“刚性调整”或者“刚性干预”。经济法的指令性调整方法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