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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陶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陶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陶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 公安机关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陶某的原因和羁押处所通知陶某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B . 应当承担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证明责任是人民检察院
C . 在侦查中,受聘请的辩护律师要求与在押的陶某会见时,应当在48小时以内安排会见
D . 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附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决定开庭审判

投资银行是通过四个中介作用来发挥其媒介资金供求的功能的,这四个中介包括()。 支付中介。 期限中介。 风险中介。 信息中介。 流动性中介。 相对估值法主要有()。 P/E(市盈率)倍数估值法。 P/B(市净率)倍数估值法。 EV/EBIT(企业价值与利息、所得税前收益)倍数估值法。 EV/EBITDA(企业价值与利息、所得税、折旧、摊销前收益)倍数估值法。 DDM模型(股利折算模型)。 下列有关行政强制执行和强制执行措施不正确的是() 行政机关对相对人作出处罚或者滞纳金超过60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作出处罚或者滞纳金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立即划拨。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廷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90Et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不用另外制作催告书,打电话通知即可。 证券经纪业务的基本要素包括()。 证券交易场所。 证券交易的标的物。 委托人。 证券经纪商。 证券发行人。 张某因被李某打成轻伤而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因意外事故不幸去世,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该如伺处理? 裁定终止审理,并告知自诉人张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裁定终止审理,并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由李某的遗产继承人对张某负赔偿责任,对附带民事部分一并处理。 如果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证明李某打伤张某纯属正当防卫,李某无罪的,应当判决李某无罪。 只是裁定终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不审理。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陶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陶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陶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故A项错误。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刑事诉讼法上唯一由被告人举证的罪名。
但本题并不要求证明该财产的来路,而是要求证明该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陶某的合法收入。证明超过合法收入的责任仍由人民检察院承担。所以B项正确。
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故C项正确。
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故D项正确。故BC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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