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工商大学经济法学经济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金融期货交易
【答案】金融期货交易,指以金融产品为交易标的物的期货交易。目前己开发出来的金融期货品种主要有利率期货、货币期货、股票指数期货等。金融期货交易又具有与商品期货交易不同的特点:①交易对象不是物质产品,而是金融商品; ②交易量大、交易标的物种类繁多; ③小仅采用有形市场的形式(即通常是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而且实行一套有效的押金制度,故交易比较安全可靠。
2. 国家计划
【答案】国家计划是指一国对其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所做出的预测及其希望实现的政策目标,以及为实现政策目标所需采取的相互协调的政策措施。它在宏观上为国家和国民提供了行动的指针和目标,以及具体的政策协调和政策导引; 它是一国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国家和国民的生存和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计划的职能主要是预测引导、政策协调、宏观调控。
3. 内幕交易
【答案】内幕交易指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内幕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这里的内幕信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尚未公开的和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要信息。
4. 区域经济政策
【答案】区域经济政策是指政府旨在改善一国范围内经济的空间结构所制定的公共干预的准则及所有的公共干预行为。区域经济政策是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体现产业布局政策,以实现产业布局结构的合理化,纠正市场机制造成的国民经济空间结构的缺陷,达到提高经济效率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总目标。
5. 自然保护区法
【答案】自然保护区法,是指调整人们在规定、建设、管理、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包括自然保护区的类型划分、划定和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权限,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内进行有关活动的规范等内容。
6. 企业变更
【答案】企业变更是指企业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登记事项的变化。企业变更的原因主要有企业合并、企业分立、公司组织变更和企业登记事项变更。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变更、企业
住所变更、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企业类型变更登记、股东和股权变更登记、企业经营期限变更、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登记
7. 对外贸易
【答案】对外贸易,是指一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进行货物、技术或服务交换的一种经济活动。对外贸易是各国生产活动在国际流通领域中的延伸,是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组成,体现各国经济日益加深的相互依赖性。
8. 广告主体
【答案】广告主体又称广告活动主体,是指广告信息传播活动中的传送者,也即广告活动的提议者、策划者、创意者和实施者。广告主体主要有三种: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就市场功能而言,广告主是广告需要的产生者,而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是满足这种需要的服务提供者,囚此,把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统称为广告商。
二、简答题
9. 比较产品质量缺陷与产品质量瑕疵。
【答案】产品质量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产品质量瑕疵是指产品存在除危险之外的其他质量问题。
(1)二者的相同点
①都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②都应当承担质量责任(但对瑕疵,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说明或者消费者在购买该产品前已经知道的除外)。
(2)二者的不同点
①在程度方面
前“小”后“大”,或前“轻”后“重”。
②在可否接受方面
对瑕疵,因尚未丧失产品原有的使用价值,消费者己经知道的,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 对缺陷,因存在不合理的危险,原则上不应接受。
③在向谁索赔方面
对瑕疵,直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该销售者赔偿后,其还可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对缺陷,可以向销售者、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生产者、销售者之间可以根据实际责任情况向对方追偿)。
④在赔偿的方式和标准方面
对瑕疵,由销售者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以至赔偿损失; 对缺陷,以损害赔偿为原则。
⑤在诉讼时效方面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10.简述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危害。
【答案】(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特点是:
①商业性,表现为它具有实用价值并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②秘密性,表现为它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悉,并且权利人还采取了保密措施来维持这种秘密性。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多样,主要有:
①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小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②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③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此外,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述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3)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权利人的权利,给权利人带来经济损失,也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使正当经营者本来拥有的竞争工具一一商业秘密丧失秘密性而失去价值。
11.经济法法律适用机关和适用程序有哪些特点?
【答案】经济法法律适用机关和适用程序有以下特点:
(1)在适用机关方面
由于经济法是有关国家经济调节之法,国家经济调节乃现代国家一项重要职能,担负这一职能必然涉及几乎所有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①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是国家经济调节仟务的执行机关,也是经济法适用的主要机关;
②国家各级司法机关是各国负责法律适用的专门机关,也是经济法适用的重要机关。在依照经济法实施的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对于违反法律义务和所发生的纠纷,有关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请求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③在经济法适用机关方面,各国还有一种特别做法,即在普通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之外,还特别设立一种专司经济法实施的机构。这主要表现在各国反垄断法实施主管机关的设置上。
概括起来说,各国的经济法适用机关主要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特设专门机关。这些机关在经济法适用上既有分工,又互相衔接配合。
(2)在适用程序方面
经济法的适用程序也大致有三种情况:
①经济法特有的适用程序;
②普通行政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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