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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财经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803法律综合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研强化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复议的申请

【答案】行政复议的申清指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撤销或者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请求。申请人应当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申请复议应符合法定的条件:

①申请人是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③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④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⑤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行政奖励与行政给付

【答案】①行政奖励与行政给付的含义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者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给付又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以及在公民下岗、失业、低经济收入或者遭受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下,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②行政奖励与行政给付的区别

a. 事由不同。行政奖励是因为相对人作出了一定贡献,行政机关予以金钱、精神或其它的“好处”。行政给付一般是行政相对人因为遇到某种困难,而法律规定相对人可以从行政机关取得帮助的情形。

b. 目的不同。行政奖励的目的在于表彰和鼓励先进,鞭策和推动后进,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行政给付的目的是给予相对人一定的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3. 国家监督

【答案】国家监督又称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和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和与行政职权有关的行为实施的监督。

4. 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

【答案】①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的含义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范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行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②仲裁与行政裁决的联系

两者都是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居间裁断; 处理对象都是民事争议; 都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的过程。

③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区别

a. 适用的法律不同。仲裁是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纠纷; 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其职权和有关行政法规处理纠纷。

b. 受理的依据不同。仲裁实行协议管辖,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 而行政裁决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强制管辖。

c. 裁决的机构不同。仲裁是由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庭作出裁决; 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

d. 裁决的性质不同。仲裁是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作出裁决; 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其职权,以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进行的裁决。

5. 现场笔录

【答案】现场笔录是专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对某些事项当场所作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记录,又称为当场记录。如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进行询问所作的笔录。行政案件涉及的现场包括行政违法行为发生的场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场所以及案件事实发生的其他场所。

6. 行政监察

【答案】行政监察是指是行政法制监督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的方式之一。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都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7. 行政追偿

【答案】行政追偿,又称行政求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

偿费用的法律制度。行政追偿有两个条件:

①赔偿义务机关己经向赔偿请求人,即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支付了贴偿金; 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造成了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损失,且其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8.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差异

【答案】①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含义: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领域发生纠纷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判断相对人的主张是否妥当,以作出裁判的一种活动。

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a. 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行为。

b. 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一般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而受理行政诉讼的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c. 受理范围不同。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件。复议机关所受理的则既有行政违法的案件,也可以有行政小当案件。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d. 审查力度不同。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e. 审理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公开开庭审理。行政复议基本上实行一级复议,以书面复议为原则。较之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比较简便、灵活。

9. 公务员

【答案】公务员是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的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这“七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10.即时性行政强制

【答案】即时性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目前的紧迫情况没有时间发布命令,或者虽然有发布命令的时间,但若发布命令便难以达到预期行政目的时,为了创造出行政上所必要的状态,行政机关不必以相对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便可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