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743法学综合一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研冲刺密押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程序的公正、公平原则
【答案】行政程序的公正、公平原则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应当公正、公平,尤其是公正、公平地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行政主体公正、公平地行使行政权力,对于行政主体来说,是树立行政权威的源泉; 对于行政相对人和社会来说,是信任行政权的基础,也是行政权具有执行力量的保证。
公正、公平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①行政程序立法应当赋予行政相对人应有的行政程序权利。
②行政主体所选择的行政程序必须符合客观情况,具有可行性。
③行政主体所选择的行政程序必须符合规律或者常规,具有科学性
④行政主体所选择的行政程序必须符合社会公共道德,具有合理性。
⑤行政主体所选择的行政程序必须符合社会一般公正心态,具有正当性。
2. 权力行政与公务行政
【答案】权力行政与公务行政是两种不同类型的行政活动。权力行政是运用国家强制权力干涉公民的生活,其行为后果往往是加之于公民某种负担,因而,通常又称为干涉行政、负担行政;
公务行政则是为公民提供服务,往往意味着给公民带来某种利益,因而,通常又称为给付行政、授益行政。作为两种不同类型的活动,权力行政与公务行政遵循不同的行为规则。如权力行政通常由国家直接提供,而公务行政则可以借助社会组织间接提供。
3.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派出行政机关)
【答案】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我国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有三种类型:
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
②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
③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不是一级人民政府,但是依据有关组织法的规定,实际上履行着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在一定的区域内对所有的行政事务享有组织与管理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4. 行政法
【答案】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具体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①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
②行政法在实质上是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
③行政法在形式上没有统一的法典。
5. 公开审判制度
【答案】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一律应公开审判过程和审判结果的制度。
6. 依法行政原则
【答案】依法行政原则是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应依法而为,受法之拘束。该原则具体又可分为三项原则:
①法律创制原则。指法律对行政权的运作、产生具有绝对有效的拘束力,行政权不可逾越法律而为。
②法律优越原则。指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一切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③法律保留原则。指宪法关于人民基本权利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任何行政行为皆必须有法律授权,否则,其合法性将受到质疑。
二、简答题
7. 行政决策行为与行政立法行为有什么区别?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有哪些步骤? 简要评述。
【答案】(1)行政决策行为与行政立法行为的区别
①在制定主体方面。行政立法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相应的行政立法行为的实施主体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主要包括国务院、国务院部委以及具有行政立法权限的省会市、较大市的人民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实施主体可以是任何公共行政组织,上至国务院下至乡镇基层政府均可以实施不同政策。
②在制定程序方面。行政立法具有立法性质,立法行为有严格的程序限制,行政立法也应该遵守。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制定需要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部会议、委员会会议审议,并由国务院总理或者部委首长签署。行政决策行为并没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其制定程序比较灵活,不需要经过特定会议通过,也不需要正职首长的签署。
③在表现形式方面。行政法规通常以“条例”、“规定”、“办法”结尾,部门规章可以使用“规定”“办法”,但原则上不得使用“条例”。行政决策行为则没有统一的规范,其称谓多种多样,如“公告”、“通知”、“意见”等,但是也不能使用“条例”的称谓。相较于行政立法行为,行政决策行为的表现形式体现出更多灵活性。
(2)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及其评述
①《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规定的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a. 公众参与程序。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的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b. 专家论证程序。一般情况下,专家参与论证能够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持续关注某一问题的专家参与到决策程序中,提出专业性意见,同时保证其同行评审、监督其意见,这样决策就能实现更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c. 风险评估程序。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d. 合法性审查程序。初步制定的重大决策要送到法制机构审查,保证决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一致,避免决策实施时才被发现因违法而需要被撤销,避免造成重大的机会成本。
e. 集体讨论决定。这一程序是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的又一保障,集体讨论决定在《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行政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有所规定,重大决策行为的制定程序模仿行政立法的程序,要提交全体会议或者常务会议讨论后决定,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②评述:
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继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后,又一部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性文件。《意见》规定了行政决策需要遵循的基本程序,树立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方向,对行政决策所要遵循的程序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但是另一方面,《意见》本身毕竟是一个规范性文件,不是行政立法更不是法律,实践中如何落实《意见》的规定,现在仍存有疑问。这一不足的原因就在于《意见》的约束力不足,如果要将以上程序真正付诸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还是要制定一部统一的法律即《行政程序法》通过法律的约束,以保证建设法治国家。
8. 简述行政诉讼证据与其他证据的异同。
【答案】行政诉讼证据具有所有证据的共性,即关联性、客观性和合法性。但行政诉讼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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