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同符會意字指的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形體相同的成字部件作為意符一次性疊加合成的會意字。从商代甲骨文到現行漢字,這類字一直存在着。本文从同符會意字的概念入手,着重討論了同符會意字的構字部件、組合形式、構形模式、意義類型和發展變化等問題,試圖通過對大量字形的分析,展示同符會意字的構成全貌。 傳統“六書”理論對會意的界定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第一,對所會合的形體是成字部件還是非字部件沒有明確的說明,从而使得會意字和象形字、指事字的界線不清;第二,構成會意字的部件是否可以意音兼表沒有明確說明,造成了會意字和形聲字的界線不清;第三,會意字的各個部件是以形符參構還是以義符參構沒有說明。有鑒於此,我們對會意字作了新的界定,明確了會意字和象形字、指事字的界線,即會意字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成字部件作為意符會合形成新的意義的一種漢字類型。根據這一定義,我們認為同符會意字必須符合以下的標準:①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形體相同的成字部件構成;②不包含非字部件;③每個部件都是意符,意符包括形符和義符,不兼表聲音;④各個部件會合以後形成一個不同于單個構件意義的新意義;⑤各個部件是一次性合成,即同符會意字一定是一層平面結構,在造意表達上各構件平列,沒有主次先後之分。 根據判定同符會意字的標準,凡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相同的非字部件構成的字都不是同符會意字;作為單體字的異體存在的同符字也不是同符會意字;重複同一單體字而與單體意義不同的多個異體字是同符會意字。 對同符會意字的構形可以从四個角度進行分析:第一,从同符會意字的構件數量上看,主要有二合、三合和四合同符會意字。第二,从構件的排列方式來看,同符會意字可分為並列式和重疊式,不同的排列方式有時候起著區別聲音和意義的作用。第三,从同符會意字構件的書寫形式上看,有同符正書會意字和同符反書會意字。第四,从同符會意字的構形模式上看,可分為由形符會合而成和由義符會合而成。 同符會意字的意義並不是相同部件意義的簡單重複疊加,而是能夠表示事物聚合後所出現的各種新義。通過對大量同符會意字的意義與其部件意義的比較分析,我們認為同符會意字的意義主要有表示複數、表示強化、表示派生新義三種類型。表示複數意義的同符會意字又可具體分為表示數量眾多、表示集合和表示總名三種類型。表示強化是指與構件的意義相比,同符會意字的新義在程度上有所深化,在頻率上有所加快,性質或者形態更加生動鮮明等等。部件重複之後派生的新意義可分為表示意義聯繫和意義相背兩類。 同符會意字的發展變化主要有三種情況:①有一些同符會意字作為常用字保留了下來,如“品”、“多”、“眾”、“卉”、“森”、“磊”等。②有一些同符會意字在古典詩文中常見,但並非常用字,所以形體上沒有大的變化,如“玨”、“淼”等。③大多數同符會意字被其他簡單的形體替代,有些作為異體保留,有些則成為生僻字、死字,如“鮮”代替了“鱻” ,“奸”代替了“姦”, “奔”代替了“走走走”和“犇”等。這種衰落既是漢字向著簡化方向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不表示聲音這一同符會意字的先天弱點所導致的必然結果。同符會意字的缺點大致代表了會意字的缺點,被形聲字所替代是漢字歷史發展的必然方向。同符會意字的衰落,也正是會意字衰落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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