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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工业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803行政管理综合考研强化模拟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标准化

【答案】中国国家标准(GB3935.1—1996)中标准化含义是: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常见的标准分类方法包括层次、性质和对象分类法三种。层次分类法,是按标准发生作用的有效范围进行分类,把标准分为不同层次,又称标准级别。从世界范围来看,标准层次分为国际、区域性、国家、行业、地方与企业标准。中国目前将标准分为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四级。

2. 财政问责

【答案】财政间责是公共预算应承担的受托责任,是指政府的财政活动应履行其对公民和社会的承诺,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财政问责是公共预算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责任政府的关键。

3. 调仟

【答案】调任指公务员机关根据工作需要,从其他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到公务员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以及公务员调出公务员机关任职的活动,‘自涉及公务员职务关系的产生或消失。

4. 行政组织与民间组织的区别; 行政组织与民间组织

【答案】(1)行政组织和民间组织的定义

行政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组织,除政府行政组织外还包括立法、司法、企业、事业等部门及社会团体中有行政职能性质的机构。狭义的行政组织,则专指为推行政务,依据宪法和法律组建的国家行政机关体系,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政治性与社会性、法制性与权威性、系统性与动态性的特征。

民间组织是自愿组成,为实现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民间组织必须到政府部门申请登记,经核准后方可进行活动。

(2)行政组织和民问组织的联系和区别

①行政机关是按宪法和法律程序组建的。它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行使国家行政权,对其管辖内的社会团体具有约束力。而在我国境内的民间组织,不具有国家权力的属性,各民间组织必须依照规定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各民间组织的章程、规定等,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且仅对其组织成员有约束力。

②对于民间组织的合法活动,行政机关应予以支持,使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各自所代表的群体利益,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民间组织作为行政组织的有效补充,

在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极大地减轻了行政组织的负担,两者应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5. 专门监督

【答案】指在行政管理主体内部设专门监督机关,即专门监察机关实行的监察活动。我国行政管理专门监督中,最为核心、常用、有效的专门监督是国家行政监督机关实行的行政监察活动。国家行政监察机关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在我国县及县以上各级政府中都有设立。它在上级行政监督机关和所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独立地行使监察权,只服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因而其监督地位有公正性和权威性的特点。

a. 行政监察体制。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实践中,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分别设监察机关。当前国家行政监察机关与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b. 行政监察形式。检查监督执法情况; 受理控告和检举; 调查处理违纪行为; 受理申诉。

c 行政监察权限。我国行政监察机关权限包括: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受理对监督客体违法、违纪行为的申诉和控告; 审议本级政府任命人员的纪律处分事项; 教育监察对象遵纪守法; 制定、颁布监察工作相关规章、命令和指示。

6. 协调职能

【答案】协调活动是行政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行政管理归根到底就是设计和保持良好的行政环境,使人们能在组织内协调地开展工作,有效地完成行政日标。每项行政管理职能的开展,都要更好地促进协调,实现“1+1>2"的协同效应效果。具体表现为:协调行政组织之间、组织与个人之间、人员之间的关系:协调各项行政管理间的关系:协调行政组织与其他组织以及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

二、简答题

7. 试比较分析西方国家与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答案】(1)西方各国公务员制度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

①严格区分政务官与事务官。政务官通过选举产生,承担政治责任,任期随着选举的胜负而进退; 事务官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产生,不随政党进退,实行职务常任。

②强调政治中立。政治中立是指事务类公务员不参与党派斗争活动,不参加党派竞选,不得以党派偏见影响决策。坚持政治中立有利于公务员以超脱党派斗争的公正态度处理公共事务,保证政府工作的正常秩序。

③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事务类公务员的产生都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考形式,所谓“凡进必考,,。按考试成绩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择优录用。

④实行功绩制原则。以公务员工作实绩和能力作为公务员工资、待遇和级别升迁的依据。 ⑤强调官风官纪和职业道德,重视公务员队伍的廉洁。

(2)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①不搞政治中立。党管干部是中国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公务员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组织路线的体现。因此,与西方国家公务员的“政治中立”截然小同,我国公务员法体现为按党的干部选拔和任用原则,对国家公职人员按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不是为了摆脱、削弱或淡化党的领导,而是为了改善和加强党对政府人事管理的领导。党管十部的原则主要体现在党制定与公务员制度有关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党通过考察优秀党员向各级政权机关推荐和确定领导人员; 党通过各级党组织对公务员中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监督,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和其他素质,并使他们依法办事、廉洁奉公; 由党组织通过特定的机构负责对公务员管理的部分事务。而公务员则必须坚决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

②分类管理与统一领导相结合。我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进行分类,把公务员分为领导成员与非领导成员两部分,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三个类别,分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三种不同的任用方式,同时又实行统一的领导。

③公务员法的适用范围。我国的公务员不仅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且还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这一范围界定体现我国现行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

④宗旨是为人民服务。

虽然西方国家公务员声称是“全体国民的服务员”,“在执行职务时,考虑的是普遍性的利益”,但实际上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秩序和社会秩序。此外,西方国家的公务员通过组织工会等逐渐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特殊的利益集团,他们可就自身利益与政府形成对抗的关系,甚至可以要挟和架空政务类官员。而在我国,公务员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人民赋予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权力,公务员只有运用这种权力为人民谋利益。而不允许以权谋私。我国公务员没有、国家也不允许其为了自身利益形成所谓的“利益集团”。

8. 简述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所应该遵循的原则。

【答案】法治行政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建设法治政府。它是有“法律性”的法律意义上的政府,是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的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应该遵循的原则包括:

(1)法治政府应符合合法行政的要求,遵循法律保留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2)法治政府应符合合理行政的要求,遵循比例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方,不偏私、不歧视; 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应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 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必要、适当;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采用多种方式,但应避免采用损害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方式。

(3)法治政府应符合程序正当的要求,遵循正当程序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