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616法学基础(法学理论75分、宪法学75分)考研必备复习题库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任意性规则)
【答案】根据法律调整是否允许当事人进行自主调整,即按照自己的意愿自行设定权利和义务,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任意性规则是指在规定主体权利义务的同时,也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协商自行设定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协议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律规则规定的规则。
任意性规则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任意性规则在民商法、婚姻法等部门法中较为常见。例如在买卖合同关系中,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商定产品的质量标准,如果他们没有约定,当发生纠纷时,则依产品质量检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质量标准处理。在权利性规则中,也有一些属于仟意性规则。其内容主要是国家赋予人们某种意志表达力更强的权利或自由,或者说法律规则一般只对人们的权利(可以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作原则性的规定,当事人个人自行确定或选择自己权利和自由的内容和方式。
2. 授权立法
【答案】(1)授权立法又称委任立法,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将某些立法权委托行政机关行使的制度。根据委托的范围,授权立法有两种主要表现形式:①立法机关在法律中明文规定委托有关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律的实施细则,是为细则委任立法; ②立法机关仅就其未立法的某一事项或范围确定原则,由行政机关以行政法规形式调整之,是为原则委任立法。
(2)由于授权立法是以降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而追求一定的管理效率为代价的,所以,各国对它均有较为严格的限制:①规定一定时间的限制,不是无期限的授予; ②规定一定的事项范围,不能超越范围行使委托权力; ③授权机关保留随时收回授权的可能。中国《立法法》明确规定了授权立法(即委任立法)。
3. 立法议案
【答案】立法议案,是指有法定提案权的国家机关、会议常设或临时设立的机构和组织,以及一定数量的个人,向权力机构提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每个国家的议案提交程序和规定都有一定区别,但都是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手段。
4. 新法优于旧法
【答案】新法优于旧法是解决法的效力冲突的原则之一,是指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这只有处于同一位阶的法律才能适用,就是说,新法不能优于比其位阶高的法的效力。
二、简答题
5. 如何对权利和义务进行分类?
【答案】权利和义务的分类主要包括:
(1)根据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形态所作的分类
依据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形态,可将二者划分为应有权利和义务、习惯权利和义务、法定权利和义务、现实权利和义务。
(2)根据权利和义务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社会关系)的重要程度所作的分类
根据权利和义务体现的社会内容(社会关系)的重要程度即它们在权利义务体系中的地位、功能及社会价值,可划分为基本权利和义务与普通权利和义务。
(3)根据权利和义务对人们的效力范围所作的分类
根据权利和义务对人们的效力范围,可划分为一般权利和义务与特殊权利和义务。
(4)根据权利之间、义务之间的因果关系所作的分类
根据权利之间、义务之间的因果关系,可划分为第一性权利和义务与第二性权利和义务。
(5)根据权利主体依法实现其意志和利益方式所作的分类根据权利主体依法实现其意志和利益的方式,可划分为行动权利和消极义务与接受权利和积极义务。(6)根据权利主体所作的分类根据权利主体的不同,可划分为个体权利和义务、集体权利和义务、国家权利和义务、人类权利和义务。
6. 什么是法律体系? 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取决于哪些因素?
【答案】(1)法律体系的含义
法律体系,又称部门法体系,是指由根据一定的标准或原则将一国制定和认可的现行全部法律规范划分成若干的法律部门所形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
法律体系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即一国法律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既相对独立又协调统一,法律体系的这种统一性不仅要求法律部门之间协调一致,而且也要求法律规范之间不发生根本性的冲突。
(2)影响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因素
法律体系统一性取决于以下两个原则的贯彻:
①合宪性原则,即一切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这是由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决定的。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均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同时,我国又是成文宪法国家,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因此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是其他所有立法的依据。一切违背宪法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均属无效。宪法内容具有全面性和极端重要性。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主要方面最重要的内容。因此,宪法具有最大权威性,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其他立法是宪法内容的体现和具体化。
遵循合宪性原则应做到以下两点:
a. 各有权的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赋予的立法权限进行立法活动,不得超越立法权限。
b. 各有权的国家机关在立法活动中,要根据宪法的规定,严格遵循各种法律渊源间的效力从属关系,切实做到一切立法不得与宪法相违背,低层次立法不得与高层次立法相违背。
②体系协调性原则,即要注意法律体系各个层次的协调一致。现代国家己形成以宪法为核心、部门法林立的庞大的法律体系,这就要求在立法中要注意各部门法之间的相互补充和配合,但同时也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因此,应注意各个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补充和相互配合; 要避免不同类别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矛盾; 要避免同一类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矛盾和同一规范性法律文件内部的自相矛盾; 要注意避免不同层次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矛后。
一国法律体系的统一程度对本国法律秩序的形成和稳定发展具有决定作用,尽管统一协调的法律体系不一定必然导致和谐的法律秩序,但如果法律体系处于不统一的紊乱状态则必然导致不和谐的社会状态。当然,在一定区域内,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是相对的,即使法律体系在形式上完备也难免出现法律规则的冲突缺陷。
7. 法律制度建设是否要考虑社会自身文化的适应性? 为什么?
【答案】法律制度建设应当考虑社会自身文化的适应性,这是由于文化是一个有机的综合体,法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即特殊的规范。文化对法具有决定作用,法是一定社会主文化的组成部分和表现。文化对法的这种决定作用表现如下:
(1)法所反映的是社会中居支配地位的生产生活方式的要求,生产生活中一些物质形态的东西也会决定和影响法的内容。
(2)法律所包含的基本价值标准,是社会中居主导地位的价值标准。
任何法都包含着一定的价值准则,如公平、正义、自由等,这些准则不是立法者创制出来的,而是来源于社会的主文化。立法者要使一项制度被普遍认为是正当的,被普遍接受,就必须从社会的主文化中吸取价值标准。
(3)法律规则通常是社会中通行的重要规则的重述。
法律规则是经制定和认可产生的。制定的规则可能在社会中没有原形,但一定有社会的权利要求、愿望,一定要与社会主流的价值、道德、习惯等和谐相应,至少不能有太大冲突。而认可的规则,则是有社会原形的,是社会中原有规则的法律重述。
社会中亚文化对法也有重要影响,法律会认可亚文化中合理内容。
比如,民族亚文化、职业亚文化中合理内容,会对法律产生积极影响,法律会认可其作用的空间。
三、论述题
8. 如何理解立法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
【答案】(1)立法权的概念
立法权是由特定国家机关行使的,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占据特殊地位的,用来制定、认可或变动法的综合性权力体系。立法权的基本特征是:
①从立法权的内部结构来看,立法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力体系。它不是一种单一的权力,而是由多种级别、类别,多种内容、形式,多种结构的具体立法权力所构成的权力体系,如除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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