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法学814法学综合2之国际经济法学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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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题
1. 税收饶让抵免
【答案】税收饶让抵免,是指处于资本输入国地位的国家,为使其减免税优惠能发挥实际效用往往在与发达的资本输出国谈签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要求对方承诺实行税收饶让抵免。即居住国对其居民因来源地国实行减免税优惠而未实际缴纳的那部分税额应视为已经缴纳一样给予抵免。又称“虚拟抵免”和“影子税收抵免”。其主要意义不在于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而是为了配合有关国家吸引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鼓励投资。
2. 特许经营协议
【答案】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将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营管理的方法或经验转让给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有权使用,但必须向特许人支付一定金额特许费的经营制度。特许经营协议是指特许方与被特许方之问订立的关于特许关系的协议,协议条款主要包括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共同安排三大方面。特许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许可关系,但各国对特许经营协议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均有差别。
3. 融资性租赁
【答案】融资租赁(Capital lease),又称“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向他人出资购买承租人所需要的机器设备等标的物,然后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这些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租赁方式。融资租赁是传统民法中信贷与租赁相结合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与租赁业利用各自所长、互相渗透的结果。
4. BOT
【答案】BOT (Build-Operate-Transfer 的缩写),即建设一一经营一一转让,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国际上兴起的一种新的投资合作方式,指东道国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的一种投资合作方式。
5. Incoterms
【答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是巴黎国际商会以国际贸易中应用最广泛的国际惯例为基础公布的具有国际性的通则的解释,首次于1936年公布,先后历经多次补充和修
订,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0年,其目的在于对国际贸易合同中使用的主要术语,提供一套具有国际性通用的解释,使从事国际商业的人们在这些术语因国家不同而有不同解释的情况下,能选用确定而统一的解释。
6. 不可抗力
【答案】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act of God),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不能履约或不能如期履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小可抗力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其主要内容包括:小可抗力的含义、范围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7. 关税配额
【答案】关税配额,是进口国限制进口货物数量的一种措施,指将关税与配额结合起来实行进口限制的一种方法。进口国对进口货物数量制定配额限制,对在配额内进口的商品征收较低关税,配额外的进口征收高关税。其在性质上属于进口配额的一种。
8. 国际金融法
【答案】国际金融法是监管国际金融交易的法律规范。国际金融法存在于国际组织或机构制订的法律或规则之中,在全球层面,如世界银行制订的法律或规则; 在国际区域层面,如欧洲中央银行等制订的法律或规则; 还存在于一个国家内部法律系统之中,如美国的《金融发展改革法》等。
9. 汇票
【答案】汇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前者是银行发出的信用凭证,信用级别较高。后者是商业机构发出的信用凭证,信用级别不如银行汇票。
10.《TRIMS 协议》
【答案】《TRIMS 协议》即《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其作为1986年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最后成果之一,是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由序言和9条正文及附录组成。
二、简答题
11.何谓“灰色区域措施”? 试说明其产生的原因与负面影响。
【答案】“灰色区域措施”是指有实力的发达国家可以向实力较弱的贸易伙伴,大多为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迫使其签订自动出口或进口限制协议,以及有秩序的销售协议等,违反关贸总协定规则非歧视待遇原则的选择性保障措施。
(1)“灰色区域措施”产生的原因
作为进口国与出口国双方博弈的产物,“灰区措施”对于进口国和出口国来说,具有特殊价
值。它的产生和蔓延与进口国的国内政治结构、进口国和出口国的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国际宏观经济背景、贸易利益分配等因素密切相关。
①进口国实施“灰区措施”具有绕开国内宪政权力限制的目的。
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行政机关对外缔结正式的国际条约可能需要立法机关的批准,行政部门都不享有一般性成文法授权去达成不符合GATT 国际义务的保障措施协议,采取非正式或默示的灰区措施安排则可以避开司法的控制。
②出口国与进口国政府达成的双边安排或者出口国政府的单边行动,从表面上看是“自愿的”,但是实际上往往是迫于进口国的政治或经济压力。
③“灰区措施”产生和蔓延具有相应的宏观国际经济背景。
灰区措施鼎盛时的20世纪70, 80年代,正是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的西方国家经济的最困难时期,而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开始对西方国家具有了较大的比较优势。在GA TT 保障措施已不能满足西方国家贸易保护的需求时,这些国家就大量寻求“灰色区域措施”的保护。
④在微观层面的贸易利益分配上,进口国政府对外推行“灰色区域措施”有利于维护国内生产者在国内市场的市场份额和销售价格,保护国内生产者的竞争能力。
(2)“灰色区域措施”的负面影响
在历史上,“灰色区域措施”是与GA 丁T 多边贸易体制相伴而生的,它的出现和发展对多边贸易体制形成了侵蚀。
①在处理国际贸易关系的方法上,灰区措施与GATT 体制是双边主义与多边主义的关系。 在灰区措施中,贸易政策的安排体现出双边主义的倾向,进口国给予出口国的配额是专向性的,并不适用全球配额和招标方式; 反过来看,进口国对出口国的贸易限制也是专向性的,并不适用其他缔约方。因此,灰区措施对GATT 多边贸易规则的规避,实际上是一种双边主义贸易政策对多边主义的侵蚀。
②在国际法上,“灰色区域措施”不具有合法性。
由于修改方旨在使新的双边条约仅在它们之间生效,虽然“后法优于先法”,但是有可能对未参与修改条约的其他当事国造成损害,因为它与GA TT 协议的目的和宗旨不相容,减损了其他GA TT 缔约方在GATT 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与多边贸易体制所秉承的贸易理论是相互对立的。
12.简述提单的主要分类。
【答案】提单的主要分类如下:
(1)以货物是否装船分为己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前者指在货物装船以后,承运人签发的载明船名及装船日期的提单。后者主要适用于集装箱运输,是承运人在收取货物以后,实际装船之前签发的表明货物已收管待运的提单。
(2)以提单上是否有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前者指单据上无明显地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者。后者指附有该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