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斯职业生涯晚期,他在给美国女医生伊迪丝•范思沃斯的设计中采用了()起居空间的概念。 A、私密。 B、开敞。 C、凹凸。 D、结构。
2004年11月至12月,刘某利用自己的手机,将编写的宣扬“法轮功”歪理邪说的短信向全国多地发送,共计发送500余条。在该案例中,刘某利用手机短信传播邪教信息的行为构成()。 骗取出口退税罪。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绑架罪。 污染环境罪。
丁某于2006年起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多次登陆境外“法轮功”网站下载反宣资料,购买电脑及打印机等工具制作、复制“法轮功”邪教宣传品用于散发和张贴,并在市区多处电线杆、墙壁上书写“法轮功”标语。2009年4月9日,丁某在张贴、散发“法轮功”传单和书写标语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在该案例中,丁某的行为可能构成()。 诈骗罪。 侵犯著作权罪。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寻衅滋事罪。
邪教人员以自焚、自爆或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按()等规定定罪处罚。 贷款诈骗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包庇罪。 侵犯著作权罪。
梁某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入狱服刑。服刑期间,梁某抗拒管理,并在监狱内从事邪教宣传活动。在该案例中,梁某的行为()。 构成虚假广告罪。 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破坏了监管秩序,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的处罚。 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1996年至1999年4月间,王某先后从各地购进大量“法轮功”宣传品,并对外出售。1999年4月底至5月初,王某私自印制2000余册“法轮功”书籍,非法获利人民币40000余元。在该案例中,王某的行为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