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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甲男与乙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不久后,两人同居。同居期间,甲出资1万元,乙出资5000元,共同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3个月后,乙发现笔记本电脑不见了,甲告知乙借给丙使用,不久即可归还。事实上,甲因赌六合彩需要用钱,将该电脑出质给丙,得借款1万元。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电脑卖与丁。乙得知后,与丙、丁发生纠纷。对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 . 本案中,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
B . 本案中,丙对甲所有份额能够取得质权,对乙所有份额不能取得质权
C . 本案中,丁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理由是善意取得
D . 本案中,丁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试述如何发展我国的服务贸易。 以下关于维修方案时间转换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当航空运营人的翻修时间间隔高于航空器原间隔时,应当采用时间限制转换的方法转到航空器运营人的维修方案中。 如果运营人采用时间限制转换方法,则必须对航空器机身,所安装的动力装置,螺旋桨和附件都必须进行时间转换。 有寿命的部件也必须进行转换。 当航空器所安装的动力装置完成第一次翻修后,运营人所建立的基于时间限制转换的控制方案将被取消。 谷类食物中容易缺乏的必需氨基酸是() 亮氨酸。 谷氨酸。 异亮氨酸。 赖氨酸。 组氨酸。 根据AC-121-53的规定,航空运营人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系统,以监督维修工作的实施,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改正要求。 生产。 质量。 工程。 培训。 胆酸显紫色,鹅去氧胆酸不显色的反应是() Pettenkofer反应。 Gregory Pascoe反应。 Molish反应。 Hammarsten反应。 Keller-Kiliani反应。 甲男与乙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不久后,两人同居。同居期间,甲出资1万元,乙出资5000元,共同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3个月后,乙发现笔记本电脑不见了,甲告知乙借给丙使用,不久即可归还。事实上,甲因赌六合彩需要用钱,将该电脑出质给丙,得借款1万元。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电脑卖与丁。乙得知后,与丙、丁发生纠纷。对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中,甲、乙对电脑的共有为按份共有。在按份共有关系中,共有人对其应有份额享有处分权,故甲就其应有份额设定质押有效。甲未经乙同意,将乙之份额也设定质押的,是否有效?依《民通意见》第89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依《担保法解释》第84条的规定,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应认为丙得依善意取得乙之份额的质权,故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丙取得电脑的质权后,在甲无力还款时,丙出卖电脑即行使质权的行为,故丁经买卖合同而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系通过合同取得,而非善意取得,故C、D选项错误。应予注意的是,本题中,甲因赌六合彩而将电脑出质于丙,虽然动机违法,但法律行为的效力是不考虑动机的,故借款及质押行为均有效。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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